近日,市妇联、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联合通报了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和三八红旗集体名单,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张哲被授予“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称号。

张哲,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曾连续两年获评北京市检察机关十佳业务标兵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作为一名工作在窗口部门的一线检察官,八年来,她扎根基层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践行有温度的司法,落实新型管理监督制约机制,积极开展内部监督,以其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成为青年检察官的优秀代表。

立足本职,用行之有效的举措践行有温度的司法

张哲于2012年8月参加工作,八年来,一直工作在窗口部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接待信访群众。先后接待来访群众1500余人次,她以诚恳耐心的态度倾听信访人诉求,以扎实深厚的专业知识为信访群众答疑解惑,依法维护其合法权利,其过硬的专业素养和求真务实的态度赢得群众广泛认可。办案中,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践行有温度的司法。

2016年,她办理姜某申请国家赔偿案,当时正值春节临近、姜父又身患重病,了解情况后,张哲一面高效办案一面积极与区财政沟通,让姜某在第14天收到了5万余元赔偿金,为其解了燃眉之急。在一线,她一直用行之有效的举措践行有温度的司法,自觉融入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孜孜以求,岗位工作取得突破,实现质的提升

工作中,张哲坚持积极、主动学习,以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积累为基础,连续两次参加市级业务竞赛,均获得十佳称号。2017年,市院组织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竞赛北京市选拔赛,面对我院参赛力量薄弱的现实,她选择带着尚在哺乳期的女儿参赛,决赛前一晚,女儿突发高烧,面对突发情况她处变不惊,未眠未休,既保证了女儿身体健康,又尽全力备战决赛,最终,凭借坚韧的责任担当和过硬的业务素养收获业务标兵称号。2018年,市院组织第六届检察业务竞赛,她克服考试范围广、心理压力大、备考时间紧等重重困难,第二次参赛,并再次拿回业务标兵的奖杯。

司法改革后,为不断适应扁平化管理需要,检察机关持续探索加强新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此时,她开始参与流程监控工作,3年来,监控案件3500余件,严把案件质量关。为贯彻落实市院“加强检察管理监督制约年”工作部署,起草我院加强检察管理监督制约年工作实施细则,将市院相关工作细化,从制度层面保障此项工作落实落地。

点滴积累,保持“将工作做到极致”的思维习惯

张哲先后从事内勤、司法办案、信调宣写作、流程监控等岗位工作,从点滴处积累,保持“将工作做到极致”的思维习惯。内勤工作繁杂,她认真细致、有条不紊,曾在休产假之前提前准备好部门第二年参加评比所需要的300余份材料。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她全面履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针对发现的执法瑕疵,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将工作与调研相结合,及时总结实际工作开展调研,又运用调研成果指导工作,她多次参与市级重点课题调研及书籍编纂工作,积累了丰硕成果,对外公开发表调研文章近20篇,为全面深化平安北京建设、解决信访矛盾等工作献言献策。曾先后四次在年度考核中获评优秀,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获评我院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两次。

张哲表示,能够获得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十分荣幸,这项荣誉凝结的是领导的关心、同事的帮助和集体的努力,对其个人是鼓励,更是鞭策,必将时刻提醒她脚踏实地、勤勉笃行,以更高的标准努力工作,积极履职,以满足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提出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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