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03不與親近的人爭論。01不與層次不同的人爭論。

人生在世,難免遇到心不平、氣不順的事。但不是所有事都值得你花費心思,爭個輸贏。

01不與層次不同的人爭論

同學大文,今年25歲,在國外讀建築學博士。

每次回家都免不了要應付親戚熱心的“關切”:你今年多大了?怎麼還在讀書?什麼時候找工作啊?

出於禮貌,大文耐心解釋:

“我不着急就業,以後要工作的日子多着呢?如果有機會,我還想再去孔子學院遊歷一番。”

親戚聽完一臉不可思議:

“我在你這個年紀,都開始工作賺錢了,你也年紀不小了,別仗着年輕就亂來。”

大文點點頭,“我學了知識,增長了閱歷,也沒浪費人生。”

“熱心腸”的親戚覺得大文冥頑不靈,又不依不饒:

“我初中輟學打工,現在工資八九千,現在大學生纔拿一兩千,讀那麼多年書只會理論,有什麼用?出了學校,社會分分鐘叫你做人。”

大文深知講不通,很快便結束了這個話題:

“嗯,我覺得你說的對,那我要趕緊去努力拼搏,不跟你聊了。”

後來大文跟自己的導師分享了自己的計劃,對方不僅沒有否定他,反而誇讚:你的規劃很精彩!

同樣一座山,站在不同的位置,看到的風景是不一樣的。

跟眼界不同的人爭論,是一種無意義的消耗,不僅浪費時間,還影響心情。這個時候,不爭就是最大的勝利。

年少時,我們總是很在乎別人的眼光。

一旦被人否定、誤會,總忍不住會難過,恨不得追着對方解釋“我沒有、你不對”。但經歷的事情多了,見過的人多了,越來越明白:

人和人終究是不一樣的,認知水平不同,就無法聊到一起去。

你說大海好壯闊,他說淹死過很多人;你說大雪紛飛很浪漫,他說像頭皮屑。

其實只要你的眼睛是明晰的,內心是堅定的,又何必在乎別人的看法?

人是活在自己“一日三餐”的煙火氣裏、“我命由我”的篤定裏、“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勤勉裏,而不是別人的指指點點裏。

02不與無關的人爭辯

古代有個秀才,以與人擡槓、看人出醜爲樂。

有一天,他想侮辱當地一個富商,便趁富商外出時攔住了他問:“如果有人罵你,你準備怎麼辦?我聽說現在有很多人說你壞話呢。”

富商看了看他說:“我不知道。”

秀才聽完很滿意,覺得對方原來是個喫悶虧的主。

對此富商並不在意,反倒是他身邊的管家很氣憤:“這明明是上門找茬,你怎麼不懟回去呢?。”

然後富商訕訕一笑:

“此人輕狂好辯,如果你拿理和他辯解,言辭激烈,氣氛緊張,無論怎麼說都是口服心不服,更何況他心胸狹窄,你跟他爭,他不跟你吵個明白絕不罷休。

既然如此,何必費心跟他爭論呢?”

杜駿飛教授曾總結過一些互聯網罵戰規律,我覺得同樣適用於現實生活。其中有個“分歧倍增定律”非常有意思——

如果雙方觀點有分歧,那麼每一次掐架之後,分歧都將倍增。

換句話說,除了讓對方更堅持自己的觀點,吵架根本就吵不出什麼結果。

而且“爭論”中的“爭”與“論”是不一樣的。

爭是爲了面子,論是爲了真相。

有些人爭論,不是爲了理清事實,探求真相,完全是掙回面子,哪怕自己錯了,也絕不承認。對於這樣的人,魯迅先生早有勸誡:

最高級的蔑視是沉默,連眼珠子都不要轉過去。

無關緊要的人和事,不必爭論,不值!

03不與親近的人爭論

與親近的人爭論,哪怕贏了也是輸。

因爲很多時候比起對錯輸贏,更重要的是與人相處的風度和溫度。爲了逞口舌之快,架是吵贏了,但最愛的人也被你傷到了。

楊絳先生在書中講過她與錢鍾書的一件往事。

在出國的輪船上,兩人曾爲了一個法文“bon”的讀音,吵過一架。

楊絳嘲諷錢鍾書的發音土,帶口音,對方不高興,說了很多傷感情的話,楊絳也盡力傷回去。

後來他們就找了同船會講英語的法國夫人做公斷。

夫人說,楊絳說的對。

但是雖然吵贏了,楊絳她心裏卻覺得很無趣,很不開心。爭來爭去,也改變不了讀音的規定,反倒讓兩人的感情有了隔閡。

所以自那以後他們講定:

“以後不妨各持異議,不必求同。

遇事兩人一商量,就決定了,也不是全依他,也不是全依我。因爲沒有爭吵的必要。”

其實不論是對身邊人,還是陌生人,都要有“不爭”的格局。

美國耶魯大學曾耗費的7年時間做過一項實驗。

他們研究了生活中的各種爭論,比如夫妻間的吵架,售貨員與顧客的爭執,甚至還有聯合國討論會上的分歧。

長期的跟蹤發現:

凡是去攻擊別人的人,絕對無法在爭論中取勝。

相反那些懂得尊重他人人格和自尊的人,往往能夠用平和的態度改變對方的想法。

這就像是人際大師卡耐基所說的:

在爭論中獲勝的唯一方式,就是避免爭論。

生活中從不是非黑即白的,我們實在不必爲了一些無關緊要的小事,爭得臉紅脖子粗。

理解別人的不同,過好自己的人生,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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