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当前的调解机制下,鸿兴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始终认真贯彻执行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的全过程,通过不断强化自身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熟练掌握调解工作的精髓。受理的绝大部分案件的当事人是广大农民群众,文化水平低、观念落后,缺乏谁主张、谁举证,举证不能即承担不利后果的证据意识,对诉讼风险认识不足,认为只要一纸诉状递交人民法院,其就可以什么也不过问了,一切事情应由人民法院负责办,将败诉和无法执行的责任都归咎于法院。

在通榆县人民法院有着这样一个“大家庭”,那就是鸿兴人民法庭,下面我就带领大家走进鸿兴人民法庭,了解他们的工作与日常。

鸿兴人民法庭地处通榆县鸿兴镇,下辖五个乡镇场,幅员面积广。受理的绝大部分案件的当事人是广大农民群众,文化水平低、观念落后,缺乏谁主张、谁举证,举证不能即承担不利后果的证据意识,对诉讼风险认识不足,认为只要一纸诉状递交人民法院,其就可以什么也不过问了,一切事情应由人民法院负责办,将败诉和无法执行的责任都归咎于法院。对此,鸿兴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在强化专业知识素养的同时,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强化服务意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民事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准则,也是人民法院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结案方式。法院调解不仅能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对和谐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当前的调解机制下,鸿兴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始终认真贯彻执行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的全过程,通过不断强化自身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熟练掌握调解工作的精髓。

工作之余,他们不单是热爱工作的司法人员,也是热爱生活的普通群众。办公区、生活区窗明几净,小菜园郁郁葱葱,无不彰显着对工作和生活的热爱。

正是这样一群懂审执、善调解、爱生活的司法人员,他们不忘司法为民之初心,牢记公正司法之使命,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通讯员:荆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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