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陳衛鋒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王燁捷)和好友相約去KTV唱歌,在走廊上打電話預約之際,竟趁着酒勁把其他住戶門口的3包快遞從10樓窗口擲出,砸落在小區道路上,所幸沒有砸中行人。這3包快遞內不乏洗潔精、醫用酒精消毒液等重物。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
據悉,該案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施行後,上海浦東法院判決的首例高空拋物入刑案。
“我當時直接就當踢足球一樣,把快遞踢到了窗口,印象中一共踢了3個,然後把快遞往窗外扔了下去……當時酒喝多了沒有想太多,是醉酒後惡作劇,沒有考慮後果。”韋某事後表示。
法院審理後認爲,韋某酒後滋事,故意將他人的包裹從高樓扔下,雖未造成嚴重後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爲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證據確實、充分。韋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
案件主審法官馬翠華介紹,高空拋物現象被譽爲“懸在城市上空的痛”,這不僅是一類不文明的現象,更是一種涉嫌違法甚至犯罪的行爲。本案中,被告人藉着酒勁將內含洗潔精、消毒酒精等重物的3包快遞從10樓窗戶扔下,“一旦砸到行人,後果不堪設想”。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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