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毛主席秘书、中共中央政治局秘书、新华社总编辑和社长、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副秘书长、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中顾委常委、中央党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名誉院长等职务的胡乔木,一生多次为党中央起草重要文件,被称为“百科全书式的马克思主义学者”,1992年9月28日他在北京逝世,终年81岁。

胡乔木,1912年出生,原名胡鼎新,江苏盐城人,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转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北平团市委委员、宣传部长,左翼文化总同盟书记,中共江苏省临时工委委员。

1937年,胡乔木到延安后担任中共中央青委委员,中国青年联合委员会办事处宣传部部长。1941年起,他任毛泽东秘书、中共中央政治局秘书,这个职务一直持续到1966年6 月“文革”爆发前,长达25年。

在延安,他参加《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起草工作。

解放战争期间,胡乔木在陕甘宁边区的陇东参加土改,1947年4月中旬起跟随毛泽东同志转战陕北。
1948年4月,他到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后,任新华社总编辑和社长。

新中国成立后,胡乔木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中共中央副秘书长、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人民日报社社长、新闻总署署长等职。

1951年,胡乔木撰写的《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是新中国第一本具有开创性的简明党史。他先后参加《毛泽东选集》第1至4卷的编辑工作, 参加起草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和1956年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主要文件。

胡乔木曾长期担任毛泽东的秘书,“文革”后又协助邓小平做了许多重要工作,享有“中共中央第一支笔”的美誉。

1977年后,他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名誉院长,毛泽东著作编委会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曾主持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胡乔木列席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负责全会的文件起草工作,为实现历史性转变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这次全会上,他被重新选为中央委员,任中央副秘书长,此后被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继续负责中央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对理论工作的指导。

1980 年至1981年,胡乔木在邓小平等领导的主持下,负责《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起草工作,接着又负责起草十二大的重大文件。

1982年他当选为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从幕后走到了前台。
十三大以后,胡乔木退居二线,担任十三届中顾委常委。

在纪念建党七十周年时,他发表的《中国共产党怎样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是他一生的最后一篇力作。
1992年9月28日,胡乔木在北京逝世。按照其生前遗愿,10月26日将骨灰撒在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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