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隱瞞與武漢回來人員鄭某多次親密接觸的事實,導致3名同事感染、114名家屬被隔離,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該案於2020年5月21日上午8點半在臺州三門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浙江男子隱瞞接觸史致114人隔離獲刑一年

2020年1月,湖北省武漢市爆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1月15日以來,浙江省三門縣海遊街道蟠龍社區人俞某紅(男,48歲)與武漢回來人員鄭某等人多次密切接觸,隱瞞事實,未按規定如實上報,並在出現疫情感染症狀後,未到指定醫療單位進行治療。俞某紅的行爲,導致3名同事與其接觸後感染新冠病毒,114名家屬被醫學隔離觀察,浪費了大量公共資源,引起社會恐慌,在疫情防控期間造成嚴重後果。

浙江男子隱瞞接觸史致114人隔離獲刑一年

4月8日,犯罪嫌疑人俞某紅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一案,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三門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5月21日,在三門縣人民法院公開庭審中,三門縣檢察院建議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三門縣人民法院認爲,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俞某紅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犯罪事實清楚,上述事實被告人俞某紅在庭審中均無異議,且有證人證言等證據予以證明,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

最終,三門縣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俞某紅違反傳染病防治規定,不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故意隱瞞密切接觸史,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嚴重危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爲已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俞某紅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認罪認罰,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

警方提醒:現階段,國內疫情雖然已得到有效控制,但國外疫情形勢嚴峻,危險仍然存在。在疫情面前,廣大市民朋友們要自覺遵守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這樣既是對自己負責,亦是對他人負責。切勿抱以僥倖心理,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後果,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來源:都市快報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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