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防止暴力傷醫,或可從“摸清底數”着力)

近些年,暴力傷醫事件頻發。隨着“兩會”開幕,如何破解,成爲“兩會”期間代表委員關注的熱點話題。

全國政協委員高峯建議將“襲醫”與“襲警”同罪,加強震懾效應,提高犯罪成本。全國人大代表陳瑋則建議司法機關一定要保持對待暴力傷醫行爲的嚴懲態勢。

暴力傷醫嚴重挑戰道義底線,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依法嚴懲並防範此類違法犯罪的立場不能動搖,自不待言。

嚴刑峻法固有威懾教育之功效,但是不能把嚴刑峻法看成解決暴力傷醫的最佳取向,更不能用事後的責任追究來代替事先防範。201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委出臺了《關於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強調要充分認識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重要性,明確要求對“傷害醫務人員身體”、“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公然侮辱、恐嚇醫務人員”等違法犯罪行爲嚴格依法懲處。但《意見》實施的效果並不盡如人意。據最高人民法院披露,2019年至今年4月,人民法院共計一審審結殺醫、傷醫、嚴重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等涉醫犯罪案件159件,判決生效189人。

而在暴力傷醫的預防工作方面,2013年10月,原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公安部印發《關於加強醫院安全防範系統建設指導意見》,要求加強醫院安全防範系統建設,建立警醫聯動機制、配備一定數量的保衛人員、加大對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醫療機構的查繳力度、建立完善的出入口控制系統等。《嚴密防控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意見的通知》中要求:“二級以上醫院應當在公安機關指導下,建立應急安保隊伍,開展安檢工作。”這些預防措施的成效幾何呢?2019年6月國家衛健委《關於就危害醫療秩序進行聯合懲戒有關問題的回應》中坦言:“近年來,暴力殺醫傷醫事件時有發生,嚴重危害正常醫療服務秩序”,“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採取多種手段、方法來治理相關違法行爲,但效果不明顯。”最高人民法院披露的上述數據也是“效果不明顯”。

看似“對症下藥”決策的失靈,說明決策不精準。

如何精準決策呢?著名政治學家哈羅德·拉斯維爾把決策過程分爲情報、提議、規定、合法化、應用、終止、評估7個階段。情報位於決策過程最前端,即通過調查研究掌握情況,也就是“摸清底數”。但令人遺憾的是我們對暴力傷醫發生頻率、分佈和誘發原因、危險因素不僅知之甚少,而且很不準確。

所以,“摸清底數”是治理暴力傷醫的“牛鼻子”。摸清底數最佳的方法是讓遭遇暴力的每一位醫務人員無顧慮地主動說出醫療暴力事件的經過,獲取的翔實的第一手資料,開展持續監測,科學分析。但“害怕報復”和“招惹麻煩”使許多醫務人員不願意報告。

值得借鑑的是,在航天領域,以“絕對保密”和“絕不究責”爲特徵的“自願報告系統”已實施多年,成功蒐集了大量實施前難以獲取的數據,有力地推動了民航安全水平的提高。

所以,衛生、公安等職能部門不妨“依葫蘆畫瓢”,着力建設醫療暴力事件報告系統,爲儘快“摸清底數”、精準決策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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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菁 本文來源:南方都市報 責任編輯:鄭菁_NA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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