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教授奧利弗·威廉姆森於5月21日去世,終年87歲。他被視作新制度經濟學的創始人。

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在5月23日發佈的新聞稿中稱,威廉姆森是因爲長期健康狀況不佳,以及肺炎併發症而去世的。

威廉姆森

1932年9月27日生於美國威斯康星州蘇必利爾。1955年畢業於麻省理工學院,1963年獲卡內基梅隆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後擔任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教授,美國科學院、美國藝術與科學院院士。

威廉姆森的最主要學術貢獻是開創了“交易成本理論”,同時也是“新制度經濟學”的命名者。

他把“交易成本”概念具體化,使之成爲制度經濟學的一個重要分析工具,從而使描述性的制度經濟學轉變成可預測、可驗證的“新制度經濟學”。

交易成本理論是由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科斯所提出,交易成本理論的根本論點在於對企業的本質加以解釋。由於經濟體系中企業的專業分工與市場價格機能之運作,產生了專業分工的現象;但是使用市場的價格機能的成本相對偏高,而形成企業機制,它是人類追求經濟效率所形成的組織體。

威廉姆森指出,由於交易成本泛指所有爲促成交易發生而形成的成本,因此很難進行明確的界定與列舉,不同的交易往往就涉及不同種類的交易成本。總體而言,簡單的分類可將交易成本區分爲以下幾項:

搜尋成本:商品信息與交易對象信息的蒐集。

信息成本:取得交易對象信息與和交易對象進行信息交換所需的成本。

議價成本:針對契約、價格、品質討價還價的成本。

決策成本:進行相關決策與簽訂契約所需的內部成本。

監督成本:監督交易對象是否依照契約內容進行交易的成本,例如追蹤產品、監督、驗貨等。

違約成本:違約時所需付出的事後成本。

1985年,威廉姆森進一步將交易成本加以整理區分爲事前與事後兩大類:

事前的交易成本:簽約、談判、保障契約等成本。

事後的交易成本:契約不能適應所導致的成本;討價還價的成本─指兩方調整適應不良的談判成本;建構及營運的成本;爲解決雙方的糾紛與爭執而必須設置的相關成本;約束成本爲取信於對方所需之成本。

1。 有限理性:指交易進行參與的人,因爲身心、智能、情緒等限制,在追求效益極大化時所產生的限制約束。

2。 投機主義:指參與交易進行的各方,爲尋求自我利益而採取的欺詐手法,同時增加彼此不信任與懷疑,因而導致交易過程監督成本的增加而降低經濟效率。

3。 不確定性與複雜性:由於環境因素中充滿不可預期性和各種變化,交易雙方均將未來的不確定性及複雜性納入契約中,使得交易過程增加不少訂定契約時的議價成本,並使交易困難度上升。

4。 專用性投資:某些交易過程過於專屬性,或因爲異質性信息與資源無法流通,使得交易對象減少及造成市場被少數人把持,使得市場運作失靈。

5。 信息不對稱:因爲環境的不確定性和自利行爲產生的機會主義,交易雙方往往握有不同程度的信息,使得市場的先佔者擁有較多的有利信息而獲益,並形成少數交易。

6。 氣氛:指交易雙方若互不信任,且又處於對立立場,無法贏造一個令人滿意的交易關係,將使得交易過程過於重視形式,徒增不必要的交易困難及成本。

2009年,威廉姆森與埃莉諾·奧斯特羅姆一同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瑞典皇家科學院發表聲明時介紹到,威廉姆森因爲“在經濟治理方面的分析,特別是對公司邊界問題的分析”而獲獎。

2009年正值全球金融危機、多家銀行倒閉之時,美國聯邦政府討論是否應推出救助計劃。威廉姆斯的研究指出,對大型企業進行監管,要比試圖將其拆分或限制其規模更好。

威廉姆森認爲,

大型企業之所以存在,主要是因爲它們高效,並且能使企業所有者、工人、供應商和客戶受益;不過,這些企業也可能濫用權力,因此需要監管。

伯克利哈斯商學院前院長、該學院首席創新和創業官里昂斯評價說,威廉姆森的貢獻永遠地改變了經濟學家對組織的看法。

哈斯商學院還稱,威廉姆森的研究將經濟學的研究領域擴展到組織內部的管理上。他表明,經濟學可以闡明各方在交易中的成本和權衡。

2010年5月6日~11日,受《每日經濟新聞》和上海交通大學聯合邀請,威廉姆森在獲得諾獎後首次來到中國,走訪了上海、北京、成都三城,與中國一流經濟學家和企業家對話,共同就後金融危機時代新制度經濟學的應用與變化、企業交易成本、公司治理結構的變革與完善等熱門話題進行了探討。當時,他還接受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的專訪,就壟斷、華爾街高薪、吉利併購沃爾沃等當時最重要的經濟話題進行了闡釋。

威廉姆森開創的理論被廣泛運用於解釋企業邊界、縱向一體化、公司治理和公司金融等領域中,並且直接推動了此後不完全合同理論的產生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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