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美国打着“航行自由”的旗号在各大洋上横行霸道,发生的事故也不在少数,美国和日本之间就在中国附近发生过一次撞船事故,造成美军7人死亡,40人受伤,当时美日两国各执己见,谁都不肯承认是自己的错,最终只能对簿公堂。

美国坚持“航行自由”,很多国家深受其扰

所谓航行自由,初衷原本是为了给各国船只往来提供便利,不受其他国家管辖,也不受任何约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就是这样一个便利,让美军钻了空子。

最近这些年,美国经常以航行自由的名义,开着航母或者军舰到各大海域航行,引来很多国家的反感和指责。有时候,美国根本不按照自己的航线行驶,反而在海面上横冲直撞。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美国如此行径,出事是迟早的。

自由航行惹出祸端,美日两国对簿公堂

美国与日本之间就发生过一次撞船事故,由于两国意见不合,最终还闹上法庭,对簿公堂。当时美国海军一艘阿利伯克级驱逐舰航行到日本海域,与日本租用菲律宾的商船“水晶号”不期而遇。美国海军可能是为了彰显美国国威,因此航行速度比较快,遇到“水晶号”时来不及“刹车”,直接撞了上去。

“水晶号”是一艘集装箱货轮,船身巨大,排水量接近三万吨,而美国这艘军舰舰长比“水晶号”足足短了六十多米不说,排水量更是只有8300吨,连“水晶号”的三分之一都不到。吨位相差如此巨大的两艘船相撞,结果可想而知。

美军舰直接被撞开一个七米宽的大口子,军舰右侧严重变形,就连船上的电子设备都被撞飞了,刚上任30天的舰长在这个岗位上还没坐热乎,人就被撞成了重伤,此外,还有7名美军当场死亡,40名士兵不同程度受伤,此次撞船事故给美军造成了不小的损失。相较之下,“水晶号”的损失就比较轻微了,事故发生之后,美日双方持有不同的说法,意见不合之下,只能对簿公堂。

双方各执己见,事故责任该谁承担?

撞船事故发生之后,美日双方都坚称自己没有错,日本认为,美国自由航行,不按照自己预定的航线行驶,本就是一种错误的行为,所以这次事故理应由美国负责。而美方则认为,导致此次事故最根本的原因是“水晶号”船长操作失误,并且强调自己航行自由,是合法的。

双方各执己见,争论不休,美国海军因为至少损失了10亿美元,所以一怒之下将日本告上法庭,双方最终对簿公堂,美军及伤者家属还要求日本赔偿2.87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0亿。

遵纪守法和平共处,才能避免惨案发生

那么此次事故究竟谁是谁非呢?按照国际航海法规定,两艘船遭遇之后,吨位较小的船只要避让吨位大的船只,所以“水晶号”只需要按照原来的航线继续行驶就可以了,但是美国军舰却在这个时候突然转向,最终才导致两艘船只相撞。然而美军却表示,“水晶号”船员明明看到了自己,却没有及时改变航线进行避让,所以才会造成惨案发生。

事实上,无论是在海上还是空中,遵纪守法、和平共处才是最基本的品质,人与人相处是如此,国家与国家之间,亦是如此,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一次次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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