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山东商报】;

5月23日,济南槐荫分局兴福派出所接到居民电话求助,称有一只小鸟飞到了自家屋内,请求警方救助。

接到电话后,民警王正立即带领辅警前往该居民家中,经民警检查,该鸟身体无明显外伤,不属于常见鸟类。经初步上网搜集信息判断,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民警先将其带离居民家里,紧急联系野生动物园相关负责人,在听取相关意见后决定将夜鹭放生。(夜鹭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通过民警和辅警的悉心照料,该鸟精神状态良好,在其恢复体力后,民警将其放归大自然。

民警在此提醒大家: 鸟类是我们的朋友,也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国家的宝贵资源,在维持生态平衡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保护鸟类,是维护生态平衡、衡量一个地区、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要切实提高主动保护、爱护动物的意识,共同保护好我们的幸福家园。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 郑芷南

通讯员:王坤、周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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