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新區交警針對代步車駕駛人多爲老年人、殘疾人的羣體特點,爲代步車駕駛人開展普法教育,發放《致“老年代步車”駕駛人的一封信》,積極開展專項宣傳活動,勸導市民不購買、不駕駛、不改裝、不乘坐“老年代步車”,選擇合法的交通工具出行,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樹立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確保出行安全。目前市場銷售的“老年代步車”、 城市觀光車未申報國家工信部汽車產品公告,不符合辦理車輛註冊登記的法規要求,不能辦理牌證,不準上路行駛。

  □淄博日報/淄博晚報/掌中淄博

  記者 馮豔輝 通訊員 王紫穎

  今日記者獲悉,爲進一步加強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消除道路安全隱患,即日起高新區交警大隊開展“老年代步車”專項治理行動。

  高新區交警針對代步車駕駛人多爲老年人、殘疾人的羣體特點,爲代步車駕駛人開展普法教育,發放《致“老年代步車”駕駛人的一封信》,積極開展專項宣傳活動,勸導市民不購買、不駕駛、不改裝、不乘坐“老年代步車”,選擇合法的交通工具出行,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樹立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確保出行安全。

  交警提醒

  目前市場銷售的“老年代步車”、 城市觀光車未申報國家工信部汽車產品公告,不符合辦理車輛註冊登記的法規要求,不能辦理牌證,不準上路行駛。“老年代步車”、 城市觀光車安全性能及防護性能低,近年來道路事故多發,給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巨大損失。

  因不能申領號牌,所以不能購買交強險及其他機動車商業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應的保障。如“老年代步車”、 城市觀光車一方負事故責任,將由駕駛人自己按責任比例承擔相應民事賠償。這些車輛上路安全性低,隱患無窮,容易引發側翻、超速導致的剎車不靈敏等交通事故,請大家選擇合法、安全的交通方式出行,確保自身安全。

  編輯:董秀

  編審: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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