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然,退還未成年人網絡打賞款雖具有法理和程序上的正義性,但畢竟是一項事後糾錯的補救舉措,力避此類糾紛發生還需從網絡認真把關、家長務實監管和提升孩子自控力等多個方面的相向而行與綜合施策。原標題:“未成年人網絡打賞可退還”是保護也是警示。

原標題:“未成年人網絡打賞可退還”是保護也是警示

近年來,未成年人高價“打賞”網絡主播導致糾紛的事件層出不窮。5月19日,最高法作出“未成年人網絡打賞可退還”的明確規定,這既是一種保護措施,也有一定警示意義。

“未成年人網絡打賞可退還”,說到底是對孩子弱勢地位的保護。這種“保護”不是對其沉湎網絡的認可與縱容,而是對其隨意花錢的無意識過錯的必要糾偏,也是對網絡經營者的有效懲戒和警示。

當然,退還未成年人網絡打賞款雖具有法理和程序上的正義性,但畢竟是一項事後糾錯的補救舉措,力避此類糾紛發生還需從網絡認真把關、家長務實監管和提升孩子自控力等多個方面的相向而行與綜合施策。文/張玉勝 圖/朱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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