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崇川區市場監管局新城橋分局副局長陸琦介紹,在查明當事人違法事實的基礎上,崇川區市場監管局在依法可以選擇的處罰種類和處罰幅度內,適用了較重的罰則,經集體討論研究決定,依據《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款、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對王某某擬處罰款 40 萬元。這麼發朋友圈是違法的。

隨手轉發未經覈實的信息,

從而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在違法的邊緣瘋狂試探。

鄭重提醒

朋友圈並非法外之地,

疫情期間,

這麼發朋友圈是違法的!

一條朋友圈被罰 40 萬

1 月 25 日晚,微信暱稱 " 小包兒粑粑在 Ugg 工廠直播 " 的用戶在朋友圈發佈了一則口罩漲價通知,稱自家出售的 3M9001 型號口罩,由原來的 288 元、388 元調價至 488 元,並稱仍有可能進一步漲價。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如此叫賣引發網友極度不滿,大家紛紛譴責其哄擡物價的行爲。

根據舉報,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市場監管局次日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經查,當事人王某某通過微信號散佈口罩漲價信息哄擡價格的違法行爲,致使輿情迅速發酵,造成嚴重的社會負面影響。

在啓動調查程序後,當事人王某某未能及時到案接受調查。執法人員曾多次撥打手機試圖聯繫王某某,但其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

2 月 3 日,王某某來電稱,其 " 現在河南鄭州,手機關機是因爲一直有騷擾電話,目前因疫情防控無法回南通,一旦回來就配合調查 "。然而此後,王某某卻再次 " 失聯 "。

鑑於一直聯繫不到王某某當面質證,2 月 16 日,崇川區市場監管局向社會發布公告徵集線索,並勸告王某某自公告之日起 5 日內主動接受調查,否則視爲拒不配合調查。2 月 18 日,王某某迫於壓力最終現身,來到崇川區市場監管局新城橋分局接受調查。

" 我們分別在 2 月 18 日、19 日、22 日,對王某某做了三次詢問筆錄。" 崇川區市場監管局新城橋分局副局長陸琦介紹,在查明當事人違法事實的基礎上,崇川區市場監管局在依法可以選擇的處罰種類和處罰幅度內,適用了較重的罰則,經集體討論研究決定,依據《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款、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對王某某擬處罰款 40 萬元。

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

1、政治敏感話題不發

2、未經覈實的信息不發

3、非正規渠道獲得的小道消息、內部文件不發

4、侮辱、詆譭他人的話不發

5、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的營銷廣告不發

6、涉及國家機密的資料不發

7、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信息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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