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5 日,杭州臨安區 26 歲的小夥在微信朋友圈發了一條朋友圈,除了批評自己,還要求好友點贊,這背後是怎樣一個故事?

沒戴頭盔被查處 自己可選擇懲戒方式

當天 15 時 07 分左右,小吳在浙江農林大學東門因駕駛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被交警錦城中隊民警查獲。民警對小吳進行宣傳教育:"小夥子,你知不知道騎電瓶車不戴頭盔是有危險的?更何況法律都明文規定了騎電瓶車必須佩戴頭盔,怎麼一點安全意識都沒有。"

小吳聽了之後,也很慚愧:"警官,今天我也是出門太匆忙,趕着去送點貨,忘記戴頭盔了,那現在怎麼辦?"

民警給了小吳一個選擇題,"你可以選擇在我們的教育訓誡室觀看教育視頻半個小時,也可以選擇抄寫交通法規,還有一種就是發朋友圈公開承認錯誤,滿 20 個贊。"

小吳髮圈求贊 提醒了自己和身邊人

小吳覺得髮圈求讚的方式接受懲戒挺方便的,應該比觀看教育視頻、抄寫交通法規更節約時間,只是覺得被朋友知道了會不會影響自己形象。

小吳猶豫了一會說:"我選擇發朋友圈吧,雖然這樣有點做有點難爲情,但是這樣做除了可以讓自己牢記教訓,還能提醒身邊人!"他邊說邊拿起手機,發了這樣一條朋友圈:"今天騎電瓶車沒戴頭盔被交警抓牢了,請大家戴好頭盔,幫忙宣傳下,幫我點個 20 個贊。"

過了幾分鐘,小吳集滿了 20 個贊,"警官你看,集滿了,我可以走了吧?下次我如果不戴頭盔,身邊的朋友看到了估計都會說我了。"民警看了小吳的朋友圈後讓他離開了現場。

談起這個"新辦法",民警說:"我們試用這個辦法是爲了增加違法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的違法成本,現在的年輕一代頻繁使用手機與網絡,微信朋友圈更是不分老少、全民使用率最高的社交媒體,這樣做不僅可以讓違法人牢記這次違法行爲,還可以提醒違法人的微信好友不要犯類似的錯誤。"

來源:臨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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