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但華控賽格予以否認,其回覆深交所稱,轉讓系正常的經營行爲,對於公司(出售方)來說,通過出售玖騏環境盤活存量資產,有利於下一步的產業結構調整。2019年年報顯示,華控賽格投資收益金額4499.28萬元,其中轉讓子公司玖騏環境股權確認投資收益3991.85萬元,而從時間點來看,華控賽格正好趕在2019年最後一天即12月31日完成了資金交割、工商登記變更等工作,這不由得讓人懷疑其是否通過轉讓子公司股權來調節利潤。

原標題:出售子公司調節利潤?華控賽格:系正常的經營行爲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每經記者 歐陽凱    每經編輯 湯輝    

2019年,華控賽格(000068,SZ)實現了淨利潤720.92萬元,但扣非淨利潤卻爲-1.05億元,而華控賽格的扣非淨利潤已經連續兩年爲負,值得一提的是,華控賽格還於去年12月31日完成了子公司出售的工作,時間點掐的如此緊湊,由此引發了監管層對其是否存在突擊調節利潤的質疑。

5月27日,華控賽格回覆深交所年報問詢函稱,連續兩年扣非淨利潤爲負的原因主要是:新訂單減少,部分海綿城市項目考覈驗收延期、財務費用高和固定性支出大。對於轉讓子公司,華控賽格解釋稱,公司早啓動、早準備、早籌劃,是正常經營活動。因開始時間晚(實控人變更後開始實質性工作)、審批鏈條長(公司是實控人的5級子公司)、對國資程序不熟悉等原因,才導致最終完成時點臨近“窗口期”。

2019年4月已啓動轉讓事項

華控賽格於1997年在深交所上市,主營業務集中在宏觀環境諮詢、水環境與水務規劃設計、城市水系統綜合技術服務、海綿城市建設、水環境綜合治理、EPC總承包和智慧化解決方案等領域。但公司近兩年業績表現不佳,2018年和2019年的扣非淨利潤分別爲-1.41億元、-1.05億元。

對此,華控賽格分別從行業狀況、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情況解釋,其中提及稱,近年來,大型央企和國有企業紛紛佈局並通過併購進入環保產業,導致行業內競爭加劇,新簽訂單難度加大;此外,華控賽格還稱,公司實控人變更後,公司積極開展業務對接工作,但效果短期內無法體現。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去年10月10日,華控賽格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實際控制人山西國投通過交易後的調研,對上市公司產業結構有了較爲清晰和全面的認知,提出“做強做優”的管理要求。華控賽格相關人士表示,公司內部進行了資源整合和調整,經論證和盡職調查,提出了轉讓子公司玖騏環境股權的工作思路。

2019年年報顯示,華控賽格投資收益金額4499.28萬元,其中轉讓子公司玖騏環境股權確認投資收益3991.85萬元,而從時間點來看,華控賽格正好趕在2019年最後一天即12月31日完成了資金交割、工商登記變更等工作,這不由得讓人懷疑其是否通過轉讓子公司股權來調節利潤。

但華控賽格予以否認,其回覆深交所稱,轉讓系正常的經營行爲,對於公司(出售方)來說,通過出售玖騏環境盤活存量資產,有利於下一步的產業結構調整。對於華融泰(購買方)來說,將與清華大學環境學院關係維繫的管理職能提升,進行更爲專業化的管理,同時利用資金優勢,依託清華大學蘇州創新院的技術,進行更多的產業項目孵化,獲取更多的收益。

從披露的整個交易過程來看,早在去年4月,華控賽格就啓動盤活存量資產、調整產業結構工作,其中就包括了玖騏環境股權轉讓工作。隨後5月8日,公司公告實際控制人擬發生變更。此時,公司已完成股權轉讓方案的設計工作。直至8月28日,山西國投管理人代表召集公司管理團隊召開專題會議,會上,公司專題彙報了股權轉讓事宜,結論爲:可先行開展準備工作,待實際控制人變更完畢後,履行國資管理程序實施轉讓。

貨幣資金超6億VS短期借款超8億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瞭解到,華控賽格在出售子公司之外,還收到鉅額政府補助。2019年12月10日,華控賽格發佈公告稱,已於當月6日收到七臺河市新興區商務局撥付給公司的5000萬元產業扶持資金,且上述資金已到賬。華控賽格方面表示,上述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將計入2019年年度損益。

因此,深交所要求華控賽格說明上述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依據及計入當期損益的合理性。華控賽格回覆稱,該補助是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系獎勵性質的財政補貼,沒有投資方面的限制。同時強調稱,該補助不是補償企業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與項目投資進展、收益情況無關。

年報顯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華控賽格貨幣資金6.07億元,佔總資產比例爲16.04%,但在貨幣資金較充裕的情況下,華控賽格仍大規模舉債,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高達8.1億元,佔總資產比例21.39%,此外,2019年公司財務費用5435.80萬元,同比增長42.12%。

對此,華控賽格解釋,公司貨幣資金中,母公司及三家PPP項目公司的貨幣資金餘額爲5.35億元,佔全部貨幣資金的88.11%。存量貨幣資金主要是未使用完畢的銀行借款和與銀行貸款配比的自有資金,銀行貸款系通過PPP項目未來收益權質押取得,專門用於PPP項目建設的借款。PPP項目公司資金受政府股東和銀行雙重監管,專款專用,不能納入公司資金集中管理體系。

“公司其實實際可支配的資金存量比較低”。華控賽格相關人士這樣解釋道。在回覆問詢函中,華控賽格就強調,公司舉債符合公司生產經營實際。同時表示,經自查,公司不存在與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方聯合或共管賬戶的情況,不存在貨幣資金被他方實際使用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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