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方彬楠)知識產權源頭保護能力不斷增強,纔能有效推動科學技術進步。日前,懷柔區出臺新版《懷柔區專利資助辦法(試行)》,鼓勵區內的社會組織和個人發明創造,助力懷柔科學城創新基地建設。其中,發明專利成功轉化項目,最高資助金額可達20萬元。

據悉,一季度,懷柔區專利申請量565件,授權量294件,同比增長15.76%。截至目前,共有有效發明專利1846件。新版《辦法》的出臺,將進一步促進懷柔區高精尖產業發展。

新版《辦法》規定,申報專利資助應符合申請人是專利權人,包括註冊或登記的住所在懷柔區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駐懷柔區教育科研機構、戶籍在懷柔區的自然人;專利有多個權利人的,第一權利人應符合前述規定。專利屬於有效的發明和外觀設計專利(不含國防專利和保密專利)。申請專利轉化資助的項目應爲5 年內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專利權屬明確,無侵權糾紛,且在懷柔區進行了成功轉化並取得經濟或社會效益的項目;轉化模式包括專利自主轉化、專利授權許可、專利轉讓。專利授權資助僅對上年度申請人獲得的授權專利且滿足資助對象條件的單位或自然人給予一次性資助。符合《辦法》規定條件的,按照相應標準給予資助。其中,對發明專利成功轉化項目,將根據專家評審意見擇優進行資助,每個項目的資助金額不超過20萬元。

與以往相比,新版《辦法》的資助方法更加合理、紅利範圍更加廣泛、資助標準更加嚴謹、懲戒措施更加嚴厲,不乏亮點。實用新型專利的創造性和技術水平較低,不具有較高的技術含量,且保護期短,新版《辦法》第六條取消了對實用新型專利的資助,同時擴大了資助對象的範圍,將註冊或登記的住所在懷柔區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駐懷柔區教育科研機構、戶籍在懷柔區的自然人均包括在內,平等對待,更好地鼓勵大衆創新,爲區內經濟發展做貢獻。第七條明確了資助標準,以更好地激勵市場主體創造更多高質量、高水平專利,也更符合國際知識產權發展趨勢。第十條增加了對申請人弄虛作假的懲治措施,規定“取消五年申報資格”。此外,在資助金的發放程序、解釋機關、公示途徑、發放方式、接受審計等方面,新版《辦法》均作出了規定。(懷柔區委宣傳部/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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