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

  永泰縣人民政府發佈一則公告

  經縣人民政府批准

  永泰縣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決定以拍賣方式

  出讓四個景區的旅遊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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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永泰縣人民政府批准,永泰縣文化體育和旅遊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四個景區的旅遊經營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旅遊經營權的基本情況

  1、標的名稱:永泰縣青雲山雲天石廊(現名青雲山石廊峽谷)、白馬雙溪(現名白馬峽谷)、水簾宮(現名九天峽谷)、神谷(現名桫欏峽谷)四個景區十八年期旅遊經營權。

  2、標的現狀:現由福州青雲山景區發展有限公司經營管理,經營權期限自2001年3月7日至2041年3月7日止。

  3、旅遊經營權出讓範圍:永泰縣青雲山雲天石廊(現名青雲山石廊峽谷)、白馬雙溪(現名白馬峽谷)、水簾宮(現名九天峽谷)、神谷(現名桫欏峽谷)四個景區(詳見標的四至範圍示意圖)。

  二、出讓期限:十八年。經營權期限自2041年3月8日至

  2059年3月7日止。

  三、出讓起拍價:人民幣784.09萬元,每次加價幅度10萬元或10萬元整數倍。

  四、 競買保證金:人民幣160萬元。

  五、經營權出讓費支付方式:買受人在拍賣成交之日內起十個工作日內將拍賣標的成交款款項及時匯入指定帳戶。

  六、 出讓方式:有底價增價式拍賣。

  七、 出讓要求

  1、買受人需按《旅遊經營權出讓合同》支付經營權出讓價款,支付時間以約定爲準。

  2、因標的出讓而產生的所有出讓方及買受人應繳稅、費均由買受人另行承擔。

  3、上述青雲山四個景區旅遊經營權(2041年3月8日至2059年3月7日)競得者,必須與縣旅遊總公司成立合作公司共同開發,縣旅遊總公司佔項目公司39%股份。

  4、合作公司在該項目承包經營期內,除標的出讓價款外,必須另行繳納旅遊資源費。旅遊資源費參照福州青雲山景區發展有限公司原合同標準收取,即從2001年3月6日起28萬元/年,每五年遞增5%,計算至2041年3月7日的金額,爲本次拍賣標的首年(2041年3月8日起)的旅遊資源費支付標準,之後每五年遞增5%,逐年繳納。

  5、本拍賣標的18年旅遊經營權期滿(2041年3月8日至2059年3月7日),對合作公司進行清算後,流動資金和固定資產按雙方所佔的股份比例分成,土地使用權無償收歸國有。

  八、競買人資格條件

  1、在永泰縣註冊成立的法人主體,並以法人主體經營旅遊項目。

  2、競買人報名時須書面提交關於本次出讓的《青雲山四個景區旅遊經營方案》(以下簡稱“經營方案”),經營方案內容須包括經營計劃、投資強度、人員保障、資金保障、與經營項目相匹配的生態保護方案。

  3、標的不接受聯合體競拍。

  4、競買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

  (1)營業執照複印件(須加蓋公章);

  (2)《青雲山四個景區旅遊經營方案》(須加蓋公章)。

  九、參加競買報名截止日期

  1、參加競買報名時間: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2 日17時前(不含節假日),將報名材料即競買人營業執照及標的經營方案遞交至永泰縣農村產權流轉服務中心(永泰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

  2、競買申請時間截止後,由永泰縣農村產權流轉服務中心對意向競買人提交資格審查文件的完備性進行初審,最終由永泰縣文化體育和旅遊局對意向競買人資格進行審定,通過資格審定的競買人方可報名參拍。

  3、競買人未按時提供資格審查資料、通過資格審查後因自身原因未及時完成報名手續,由競買人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十、交納保證金及辦理競買登記手續

  1、通過資格審覈的意向競買人於2020年6 月17 日12時前將競買保證金匯至指定帳戶,並於2020年6月17日16時前持身份證明及競買保證金繳納憑證與福建省海峽拍賣行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永泰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辦理競買登記手續。

  2、法律、法規及規章對本標的物買受人資格或者條件有特殊規定的,買受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或條件。

  3、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一、拍賣會召開時間及地點

  拍賣時間爲:2020年6月18日(週四)上午10:30時。

  拍賣會地點:永泰縣農村產權流轉服務中心拍賣大廳(永泰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

  十二、 本次標的出讓優先受讓權人爲福州青雲山景區發展有限公司。

  十三、 展示看樣的時間與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報名截止日,在標的所在地展示。

  十四、成交價款及交易服務費

  拍賣成交後,買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直接抵作交易服務費(即拍賣佣金),如不足,由買受人補齊;如有剩餘轉入永泰縣文化體育和旅遊局指定賬戶作爲部分成交價款。

  十五、 合同簽訂

  拍賣會成交的,福建省海峽拍賣行有限公司與買受人當場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拍賣筆錄》,永泰縣文化體育和旅遊局當場與買受人簽署《旅遊經營權出讓合同》。

  《旅遊經營權出讓合同》的簽訂及生效若須報請有權部門批准或確認的,經批准或確認後正式生效。

  十六、 其他事項

  1、本拍賣標的按其現狀進行拍賣。現狀是指看樣時點標的的旅遊資源開發程度、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交通條件、景區容量等現實狀況,至競價時點競買人沒有異議,則表示競買人認可看樣時點與競價時點標的現狀一致。請欲報名參與競價的競買人充分考慮標的顯性和隱性的瑕疵風險以及市場價格的波動,謹慎選擇。

  2、福建省海峽拍賣行有限公司對此次競價標的物所作的說明和提供的圖片、文字資料等,僅供競買人蔘考,不構成對標的物的任何擔保,不作爲對競買人蔘與此次競價的建議,僅提供競買人蔘考。(特別提醒: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爲對本標的物現狀的確認,競買人一旦作出競買決定,即表明已完全瞭解,並接受標的物的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責任自負。)

  3、以上內容未盡事宜,詳見拍賣文件。

  4、本公告由永泰縣文化體育和旅遊局負責解釋。

  十七、聯繫方式

  永泰縣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2020年5 月20日

  本次擬出讓的四個景區爲

  永泰縣青雲山雲天石廊

  (現名青雲山石廊峽谷)

  白馬雙溪

  (現名白馬峽谷)

  水簾宮(現名九天峽谷)

  神谷(現名桫欏峽谷)

  目前這四個景區由福州青雲山景區發展有限公司經營管理,經營權期限自2001年3月7日至2041年3月7日止。

  陳暖 攝

  本次旅遊經營權出讓期限爲十八年

  自2041年3月8日至2059年3月7日止

  出讓起拍價784.09萬元

  每次加價幅度10萬元或10萬元整數倍

  出讓方式爲“有底價增價式”拍賣

  張旭陽 攝

  上述四個景區經營權競得者

  須與永泰縣旅遊總公司

  成立合作公司共同開發

  縣旅遊總公司佔項目公司39%股份

  合作公司在承包經營期內

  除出讓價款外

  還須另行繳納旅遊資源費

  從2001年3月6日起28萬元/年

  每五年遞增5%

  池遠 攝

  本次拍賣的18年旅遊經營權期滿,對合作公司進行清算後,流動資金和固定資產按雙方所佔的股份比例分成,土地使用權無償收歸國有。

  競買人報名時須書面提交《青雲山四個景區旅遊經營方案》,內容須包括經營計劃、投資強度、人員保障、資金保障、與經營項目相匹配的生態保護方案。拍賣時間定於2020年6月18日上午進行。

  來源:永泰縣人民政府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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