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北京5月29日電(記者 鄒碩) 日前,《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正式印發。通知明確,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爲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

通知指出,第二學士學位主要招收當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爲解決學生後顧之憂,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並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如中途退學,對於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爲應對高校當前需求,近期專門增加一次集中備案,保障高校在今年即可招生。

招生計劃將作爲增量,納入國家普通本科總規模內單列下達,不佔用學校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高校可以自主研究制定招生考試辦法,自主確定招生範圍。第二學士學位生在生均撥款、學生資助、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編輯:嚴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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