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传统歌谣产生的时间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期,随着生产力发展有一部分人可以从事与艺术相关的非生产性活动。最初考古学家从在甘肃、东北等地留下的岩画,推测此时应有一部分人从事音乐创作。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河南舞阳贾湖遗址发现骨笛,经检测可以吹奏多个音节,证实在新石器早期,音乐就已经产生。

经过夏商、周秦时期的发展,汉代歌谣已经日趋丰富。相较于前代大多关注官方雅乐歌谣,汉代歌谣著录最大的特点就是大量收录民间歌谣,不但关注其音乐艺术,而且非常看重这些歌谣的社会功能,利用这些歌谣的社会功能来维护统治。汉代民间歌谣的社会功能对后世产生了深刻影响,许多功能甚至突破歌谣艺术而转化成其他形式的维持社会稳定措施。

汉代民间歌谣的诞生

汉代民间歌谣上承周代《诗经》而来,《诗经》中有风、雅、颂三部分,其中十五《国风》就是十五个地方的土风歌谣,是《诗经》中的精华部分。从此以后官办音乐创作机构便开始将搜集、整理、传唱民间歌谣正式作为一项工作来开展。到秦代有专门搜集歌谣的机构“乐府”,西汉建国后并未承袭秦制设立乐府机构,仅有“乐府令”这一官职。

到汉武帝时期为重建祭祀礼仪、恢复配乐制度而重设乐府,史称汉乐府。从汉乐府搜集著录的《乐府诗集》歌谣大体分为四部分:郊庙歌辞、鼓吹曲辞、相和歌辞和杂曲歌辞,其中相和歌辞和杂曲歌辞两类均为民间创作歌谣,其中不乏艺术水平较高的传世名作,《陌上桑》、《东门行》和《孔雀东南飞》,由此可见汉代对民间歌谣的重视远超前代。汉乐府收录整理的汉代歌谣占大宗,除了汉乐府之外,在一些史籍文献和当世的学术文献集中还有零星著录,如《史记》、《汉书》、《后汉书》、《东观汉记》等。

汉代民间歌谣的社会功能

汉代民间歌谣具有多种社会功能:

第一是讽谏功能。汉代乐府采风时十分注意搜集反映民意的诗歌,并根据这些诗歌对地方官员的执政情况和自身作为来进行评判。如《汉书》所载:“灌夫横颍川。颍川儿歌之。颍水清,灌氏宁。颍水浊,灌氏族。”人民群众借童谣表达对颍川灌氏横征暴敛的不满。这一社会功能承袭《诗经》中的十五国风而来,到汉代搜集和讽谏的范围和力度有所扩大。

第二是反映社会生活情况,统治者可以通过一些民间歌谣所反映的生活情况来体察施政情况。汉代政策一般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来制定,但不排除一些在统治者个人主观意愿驱使下付诸实施的政策,在缺乏有效反馈的情况下,民间歌谣就成为一种评判施政情况的标尺。比较典型的就是《郑白渠歌》,白渠是继郑国渠之后又一条引泾水的重要工程,设计长度二百多里,工程量巨大。汉武帝对于白渠建成后的灌溉效果并非只听大臣汇报,而是专门名乐府人员在此地采风,故此得到这首歌谣,“衣食京师,亿万之口”表达了人们群众高度赞扬这一政府工程带来的益处,这也为后续其它国家工程的实施提供了借鉴。而反例则有《汉书·翟方进传》载:“童谣曰:坏陂谁。翟子威。饭我豆食羹芋葵。”表达了民众对翟方进“決去陂水”这一失败工程的不满。

第三是传播、发扬民间优良礼仪与道德。在夏商周三代时期各种礼仪制度已经完备,集大成者如《周礼》,但大部分仅针对于统治者或贵族阶级,因此有“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说法。实际上进入历史时期以后在平民(庶人)之间也有约定成俗的礼仪与各种道德规范,在汉代歌谣中多有体现,如《民为淮南厉王歌》:“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这首诗歌的主要内容是民众对汉文帝杀戮淮南厉王刘长的讽谏,其中也隐含着民间道德标准,即兄弟之间亲如手足、本应和睦共处,即使有错也不应强逼致死。汉文帝听闻民谣后也后悔自己所作所为,下令按诸侯王之礼改葬刘长。

又如《天下为卫子夫歌》:“生男无喜,生女无怒。独不见卫子夫霸天下。”侧面反映出汉代民间对生男、生女都很看重,都是家庭中的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故此借卫子夫得宠的事情规劝生女孩的家庭无需哀怨。这些民间诗歌对民间优良道德进行弘扬、促进了父慈子孝、男女平等民间俗礼的发展。

第四是借歌谣来言志、抒情。这类民间歌谣一般是还未当官的文人或基层小吏所作。比较有代表性的为刘邦归乡时所作的《大风歌》,虽然刘邦已经是西汉开国皇帝,但其文化水平仍未有较大提高,《大风歌》言简意赅,其风格、内容与当世楚风歌谣大体相似。这首诗歌寥寥数语表达了刘邦求贤若渴、江山永固的思想情怀和愿望,后来刘邦去世后汉代统治者才将其定为宗庙祭祀歌谣。

第五,汉代一些长篇歌谣具有故事性,为民众生活提供娱乐素材,具有娱乐的功能。如《陌上桑》、《孔雀东南飞》、《十五从军征》等长篇叙事诗歌,主要是使民众偏爱其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才得以流传,也因为听众常沉醉于故事本身而不甚关注其配乐,导致后世对这些叙述歌谣的配乐亡佚在历史的长河中。

汉代民间歌谣的发展与变迁

汉代民间歌谣具有的各种社会功能在后世不断变迁,有一些仍然存在、还有一些逐渐变迁,以其它非歌谣的形式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继续发挥作用。

从仍然存在未变的社会功能方面来看,民间歌谣传播、发扬民间优良礼仪与道德的社会功能被加以强化。随着生产力发展,社会关系网络日趋复杂,平民在生活中所需遵守的社会道德、社会公德和交际礼仪逐渐增多,因此这类民间歌谣的数量与种类逐步增长,不过多以儿童歌谣的形式来流行,多无配乐不能传唱。

并且,民歌言志、抒情和反映人民生活情况的社会功能被延续保留,从历朝历代民歌内容来看,仍有许多是讴歌当世社会的生活、生产情况,内容与形式不断扩大,其中一些经典之作甚至流传至今。故事诗歌这种形式也成为后世文人、平民都十分喜爱的一种,在文人参与创作、平民参与推广的条件下其发展最快,至唐代出现长篇叙事长诗,如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白居易《长恨歌》、《琵琶行》等,不过其艺术形式发生了变化,脱离了歌谣的范畴,属于诗歌。

叙事长诗(诗歌)流行于文人群体中,大众群体中则比较流行“传奇”这种小说体裁的艺术形式,后来发展为明清时期的章回小说,完全以另一种艺术形式来叙述故事。不过从汉代叙事长诗、唐代诗歌、传奇直到明清小说其娱乐大众的社会功能一直未变。

从逐渐变迁的社会功能来看,主要是汉代民间歌谣的讽谏功能逐渐退化,随着后世刺史、御史台、通判、都察院等监察机构的设置,专门的执政反馈机构可以更有效的将民意向上传达到统治者,所以讽谏类的民间歌谣遂逐渐向社会舆论转化,民间不再以创作歌谣的形式来间接反映自己的意见与不满,改为民间群体诉讼(民告官)或集体请愿的形式。

中华民族创作音乐与歌谣可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早期,到汉代歌谣已经日趋丰富。汉代统治者不但关注其音乐艺术、而且非常看重这些歌谣的社会功能,利用这些歌谣的社会功能来维护统治。汉武帝时期设置乐府机构来专门搜集、著录各类歌谣,从著录情况看民间歌谣基本占一半,可见统治者对民间歌谣的重视。汉代民间歌谣的社会功能有讽谏、反映社会生活情况、传播发扬民间优良礼仪与道德、言志抒情、娱乐功能。汉代民间歌谣具有的各种社会功能在后世不断变迁,传播礼仪道德的社会功能被加以强化,民歌言志、抒情和反映人民生活情况、娱乐的社会功能被延续保留,而讽谏功能则逐渐退化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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