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12月4日上午,撫順戰犯管理所的大禮堂裏熱鬧非凡,主席臺上方的“戰犯特赦大會”的橫幅非常醒目。自從蘇聯引渡回國,溥儀已經在這裏接受改造了10年時間,和往常參加特赦大會一樣,溥儀站在主席臺下一個不起眼的位置,準備旁聽。溥儀沒想到,特赦人員名單第一個名字就是自己。
李淑賢10歲時母親去世,16歲時父親也去世,在繼母的威逼下,曾被迫嫁人。資料顯示,1943年李淑賢與北平僞警察局的一名叫劉連升的警察登記結婚。1955年,劉連升被抓捕,後因反革命身份被槍決。1957年,經人介紹,李淑賢和人民銀行的一個普通會計陳慶之結婚,可婚後兩人感情始終不和,於1960年再次離婚。
關於溥儀和李淑賢的婚姻,各種說法有很多。其實,溥儀和李淑賢的婚姻純屬偶然,兩人的媒人是人民出版社編輯沙曾熙和全國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專員周振強。1962年初的一天,周振強來政協上班時,順便拿來一張女子的照片,大家都好奇地傳看。原來這是周振強的朋友沙曾熙讓他幫忙給照片中的女子介紹對象,再後來溥儀看到了這張照片,提出能現實見一見照片中的女子,兩人就這樣結緣,當時的李淑賢是北京朝陽區關廂醫院的一名護士。
1962年4月30日晚上7點,在全國政協文化俱樂部歐美同學會舊址的禮堂裏,56歲的溥儀和37歲的李淑賢正式結爲夫婦。對於這段婚姻,溥儀非常重視,曾在與外賓談話時感慨地說道,“1962年五一節,我和李淑賢建立了我們溫暖的家,這是我生平第一次有了真正的家。”
李淑賢也是如此,“我這一輩子是夠不幸的,後來才遇上溥儀。他對我很好,要是他不死得早,我也是很幸福的。”李淑賢說的有道理,可惜溥儀1967年就去世了。然而,1997年李淑賢病逝後,並沒有和溥儀葬在了一起,而是葬在北京八寶山革命公墓。
參考資料:《我的前半生》(溥儀)、《溥儀與我》、《我的丈夫溥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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