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各校經市教育局覈准並公示確認的自主招收保送生錄取名單,作爲本校高一新生學籍接續建檔的依據,其它學校都一律不準給予招生錄取。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 2020 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0〕12 號)、《漳州市教育局關於漳州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漳教中〔2018〕 274號)和《漳州市教育局關於2020年普通中小學和中職學校招生 錄取工作的意見》(漳教中〔2020〕69號)精神,爲落實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實施陽光招生工程,促進普通高中學校優質特色發展,提高中學教育質量,現就 2020 年我市普通高中自主招收保送生工作制定意見如下:。

  各縣(市、區)教育局,各開發區(投資區)教育局(社發局)、市直各中學: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 2020 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0〕12 號)、《漳州市教育局關於漳州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漳教中〔2018〕 274號)和《漳州市教育局關於2020年普通中小學和中職學校招生 錄取工作的意見》(漳教中〔2020〕69號)精神,爲落實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實施陽光招生工程,促進普通高中學校優質特色發展,提高中學教育質量,現就 2020 年我市普通高中自主招收保送生工作制定意見如下:

  招生計劃

  全市普通高中自主招收保送生人數嚴格控制在今年招生計劃總數的5%左右。各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收保送生比例控制在該校總招生計劃的10%以內,經我局或省教育廳確認的示範性高中建設學校、高中課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樣化發展改革實驗校,可適當放寬至15%(但不超過100人)。各學校具體招生計劃見《2020年漳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收保送生計劃安排表》(見附件1)。

  招生時間

  全市統一安排在2020年7月21-25日進行招生錄取,由學校確定具體日期,並自行組織招生。

  7月30日前各校將錄取學生名單信息表(見附件2)上報市教育局覈准。經覈准同意的學生名單,由我局統一向社會公佈。凡被自主招生錄取的保送生不再參加中招投檔錄取。

  招生辦法和程序

  1.制定招生方案。由各校制定自主招收保送生方案,方案必須含學校特色創建目標任務、基礎能力、主要措施、招生範圍和人數、招生辦法等。嚴禁單純以學業成績作爲唯一錄取依據,要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爲重要參考。在自主招生選拔時,要更加重視考查學生綜合素質,特別是要注重選拔數學等基礎學科拔尖學生,進行個性化培養,真正爲學生個性成長創造良好條件。各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必須於2020年6月15日前上報市教育局,經我局審覈後方可實施,經覈准後的方案要及時向社會公開。未及時上報的學校將取消自主招生資格。

  2.報名時間和方式。2020年6月20-30日組織學生報名,具體時間由學校自行確定。報名方式可實行學生自薦和學生所在學校推薦,兩種方法任選其一。各校應在校園網站上開設網上報名平臺,實行網上報名,或指定本校具體場所,作爲現場報名,爲學生提供方便。

  3.招生測試內容。考試內容應注重初中階段所學學科的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並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爲錄取的重要參考。由各校自行組織命題。

  4.招生錄取辦法。各校必須根據招生方案進行擇優錄取。堅持“一生一錄”原則,每位學生只能錄取一所學校,爲防止出現“一生多錄”問題,要求各校所錄取的學生必須簽訂承諾書(見附件3),明確自願且唯一報考錄取本學校,未簽訂承諾書的學生不得錄取。承諾書作爲向市教育局提供覈准確認錄取的依據之一。兩校以上重複錄取的學生將取消該生當年自主招收保送生錄取資格。

  5.學籍建檔。各校經市教育局覈准並公示確認的自主招收保送生錄取名單,作爲本校高一新生學籍接續建檔的依據,其它學校都一律不準給予招生錄取。各縣(市、區)要嚴格按照市教育局確認的各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收保送生錄取名單,在規定時限內通過全國學籍系統爲正式招收的學生接續電子學籍檔案,對未經市教育局確定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審覈通過。全市所有普通高中自主招收保送生錄取的學生都必須再參加當年全省統一組織的中考,否則,取消其錄取資格,並不給予初中畢業認定。

  漳州市教育局

  2020 年 5 月 27 日

  來源:漳州市教育局、漳視新聞

  責編:漳樓情報_小圓(漳州樓市情報整合編輯)

  聲明:文/圖版權歸原作者所有,侵刪並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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