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8月18日7时许,在清原满族自治县,原、被告因占地纠纷,王娟持刀将张力右侧臀部扎伤。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王娟于判决生效后赔偿张力各项费用7,554.83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因占地纠纷,抚顺女子持刀将男邻居的右侧臀部扎伤……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民事案件,伤人者被判赔7000余元。

男子张力和女子王娟都是抚顺清原人,双方为邻居关系。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8月18日7时许,在清原满族自治县,原、被告因占地纠纷,王娟持刀将张力右侧臀部扎伤。张力在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9天,住院期间二级护理,出院后休息一周,花费医药费4,362.87元。王娟被公安机关拘留十日并罚款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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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原告因被告伤害造成损失,依法应获得赔偿。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王娟于判决生效后赔偿张力各项费用7,554.83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二三里编辑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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