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魯政委對第一財經表示:“從並表監管的角度講,目前並未解決銀行系AIC資本佔用的問題,較高的風險計提權重無形之中加大了銀行實施債轉股的難度。對此,魯政委對記者表示,“建議債轉股採取轉爲累積優先股的方式而非普通股,這樣就可解決資本佔用的問題,此外,也可達到既能爲暫時面臨困難的企業紓困,同時又避免真正該退出的“殭屍企業”漏網,還能避免銀行被惡意逃廢債的效果。

(原標題:又一股份行擬百億設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資本佔用難題仍待解)

銀行系債轉股實施機構持續擴容。日前,浦發銀行發佈公告稱,該行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設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的議案,同意出資100億元發起設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AIC),這是今年首家宣佈擬籌建AIC的銀行。

作爲推進市場化債轉股的重要一員,截至目前,已有5家AIC開業,分別是工、農、中、建、交五家國有大行控股子公司;另外,除了浦發銀行外,還有3家銀行宣佈設立AIC:平安銀行、興業銀行和廣州農商行。

有業內人士表示,未來銀行系AIC隊伍將繼續擴充,但還需注意的是,AIC在開展業務時還面臨着一個現實難題,即資本佔用較高。對此,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建議債轉股可採取轉爲累積優先股的方式而非普通股,如此一來,能解決多重問題。

銀行系AIC再添新軍

繼5家國有大行後,銀行系AIC再添新軍。日前,浦發銀行披露了成立AIC的相關內容,該行擬出資100億元發起設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並提交該行股東大會審議。這是2020年首家宣佈擬籌建AIC的銀行,也是股份行中的第三家。

此前,平安銀行、興業銀行曾於2018年陸續發佈相關公告。具體來看,2018年8月,平安銀行在公告中稱,擬於2019年前以自有資金出資50億元設立債轉股金融投資子公司;2018年12月,興業銀行發佈公告稱,擬出資100億元設立興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

由於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要求的註冊資本最低爲100億元,平安銀行出資50億元代表着將採取合資方式成立AIC,同樣選擇合資方式的,還有廣州農商行。該行於2018年12月發佈公告稱,計劃發起設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同時作爲第一大股東持股不低於35%,引入境內外法人機構作爲戰略投資者。不過,目前上述銀行均尚未披露進展。

而銀行業首批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開業是在2017年,在當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在控制總槓桿率的前提下,把降低企業槓桿率作爲重中之重”後,5家國有大行發起設立的AIC於2017年三季度起陸續開業,註冊資本在100億元至120億元之間。

5家國有大行AIC分別爲工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工銀投資”)、建信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建信投資”)、農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下稱“農銀投資”)、中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下稱“中銀投資”)和交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下稱“交銀投資”)。

如今,兩年半時間過去,AIC的規模與業績實現了快速增長。據五大行年報,5家AIC的總資產規模已從2018年的1510.59億元增長至2019年的4415.86億元,淨利潤則從2018年的11.47億元增長至19億元,增幅分別高達192.33%和65.65%。

其中,工銀投資在5家AIC中資產總額最高,爲1295.67億元,淨資產達140.27億元,全年實現淨利潤5.63億元;建信投資以1026.8億元的資產規模位居第二,全年實現淨利潤2.87億元;農銀投資、中銀投資和交銀投資的資產總額則分別爲988.76億元、726.13億元和378.5億元,淨利潤分別爲5.5億元、3.26億元和1.74億元。

另在資產負債率方面,相較以往,5家AIC上升幅度均比較大,截至2019年末,有4家AIC資產負債率超過80%,工銀投資和農銀投資更是直逼90%。有業內人士分析稱,在低利率政策方向較爲明確的背景下,AIC的負債擴張之路可在較長時期內支撐其規模與業績快速增長。

風險權重較高、資本佔用較多有待解決

在業績增長的同時,銀行系AIC的業務範圍也在拓寬。

自2月底以來,銀保監會陸續批覆了建信投資、農銀投資、中銀投資、工銀投資、交銀投資5家金融資產投資通過附屬機構在上海開展不以債轉股爲目的的股權投資業務,這意味着專營債轉股業務的銀行系AIC可以從事非債轉股業務。

另外,5月6日,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新規《關於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出臺,資管業務進入債轉股市場。據悉,新規對於AIC設立資管計劃,開展債轉股業務(即“債轉股投資計劃”)進行了規範,明確了債轉股投資計劃的資金來源、投資者門檻等。

但在迎來業務發展新機遇的同時,還需注意的是,作爲“債轉股”的主力軍,銀行系AIC在開展業務時還面臨着一個現實難題,即資本佔用較高。魯政委對第一財經表示:“從並表監管的角度講,目前並未解決銀行系AIC資本佔用的問題,較高的風險計提權重無形之中加大了銀行實施債轉股的難度。”

記者瞭解到,銀行在並表管理時,對於控股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的股權投資,基本是按照非上市公司400%、上市公司250%的風險權重來計提,與表內信貸100%的計提比例高出不少。這也意味着,要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才能在資本佔用上打平。而目前,銀行在維持資本充足率方面臨着較大壓力。

事實上,對於資本佔用高的問題,監管部門也予以關注。2019年,國家發改委、央行、財政部、銀保監會四部委聯合發佈的《2019年降低企業槓桿率工作要點》就提出,將採取多種措施解決債轉股資本佔用過多問題。其中,要妥善解決AIC等機構持有債轉股股權風險權重較高、資本佔用較多問題。

對此,魯政委對記者表示,“建議債轉股採取轉爲累積優先股的方式而非普通股,這樣就可解決資本佔用的問題,此外,也可達到既能爲暫時面臨困難的企業紓困,同時又避免真正該退出的“殭屍企業”漏網,還能避免銀行被惡意逃廢債的效果。”

所謂優先股,是指“既具有股本權益特點又具有債務特點”的股票,與普通股相比,具有固定收益、優先派息、優先清償、權利有限等特點。魯政委解釋道,截至目前,對於累積優先股的風險權重設定,無論是巴塞爾協議還是我國相關監管政策,都尚無明確規定。

“這給我國未來修法自主界定優先股的風險權重留下了政策空間,建議充分考慮優先股在債權人權益保障上強烈的債權特性,給予與正常貸款大致相仿的風險權重。”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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