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瀋陽男子顧某因爲發現女友和另一男子通過微信約會,心生妒忌。於是冒用女友的微信將對方騙出,隨後用啤酒瓶子暴打“情敵”,導致對方多處受傷。2020年5月,顧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

1979年出生的男子顧某在遼寧瀋陽打工。他有個女朋友金某。

2019年12月1日凌晨,顧某發現男子陳某以微信約其女友金某外出。顧某很是氣憤嫉妒,於是利用金某微信將陳某騙出,讓陳某到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央大街的家中來“約會”。陳某不知是計,興高采烈地前來赴會。誰知一進門,顧某就拿着啤酒瓶暴打陳某頭、面部,致使陳某頭、面部受傷。

經鑑定,陳某左面部(伴頭部)軟組織創的損傷程度爲輕傷二級,右頂枕部頭皮挫傷的損傷程度爲輕微傷。案發當日顧某就被警方帶走調查。顧某賠償了陳某經濟損失,再加上陳某本來就心裏有愧,於是表示對顧某諒解。

瀋陽開發區法院審理此案認爲,顧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顧某認罪態度較好,且系初犯,現已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且本案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理,量刑時均予以考慮。

近日法院判處顧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二三里編輯 薛勇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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