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劉新出具聊天截圖並稱,入住當天,空調插座已有針孔攝像頭的針孔。  本文圖均爲 受訪者供圖

時隔20日,在房間發現針孔攝像頭的杭州蕭山女租客小劉仍未“退房”成功。

5月12日,小劉在住了近半年的出租屋臥室的空調插座上,發現一個針孔攝像頭,內有32GB的內存卡和3000多個視頻。

小劉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該事件給她造成很大困擾,雖租期還剩半年多,但她已經和合租女生搬了出去。她希望和出租該房屋的平臺“一租物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租平臺”)解除合同,並讓平臺退還剩下租金、押金並補償費用。

“入住當天針孔已經存在,但我們當時沒發現。”小劉提供的聊天截圖顯示,2019年12月29日入住當天,她曾向一租平臺反映空調打不開,當時她發送給平臺工作人員的圖片顯示,空調插座已有針孔。

6月1日,一租平臺一位嚴姓經理告訴澎湃新聞,雙方需要簽訂終止協議才能終止合同、退還費用和進行補償等;租客對於協議內容中的“互相不追責”尚有分歧,目前未能解約,無法退還費用。

同日,杭州市下城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房產科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事發後他們已組織租客和平臺方協商,雙方仍有爭議。

小劉稱,平臺方要簽訂《終止協議》才退租和補償,雙方未達成一致。

協商解約尚未達成一致:平臺要求事後不追責

“女租客臥室現針孔攝像頭”一事發生後,當地警方開展調查,住建部門也介入調解。一租平臺和小劉於近日進行協商,並擬定《終止協議》,但小劉未簽字。

5月30日,小劉告訴澎湃新聞,她覺得協議內容有不合理之處。

她提供的《終止協議》約定,甲方(小劉一方)同意與乙方(一租物業)就該次事宜達成終止協議,甲方同意在簽訂該協議後發帖澄清處理結果,(發帖內容需提前發乙方查看並認可),後期不再發有關乙方的帖子,雙方不在(再)追究該次事件的任何責任。

小劉認爲,警方調查結果未出,無法確認平臺是否涉事,讓她們承諾不追責是不合理的,所以她拒絕簽訂該份協議。

6月1日,一租平臺一位嚴姓經理告訴澎湃新聞,雙方需要簽訂《終止協議》才能終止合同、退還費用和進行補償等;租客對於協議內容尚有分歧,目前未能解約。

“租客要求有責解約,但警方調查結果沒出來,也沒有證據證明是我們安裝的,只有雙方簽訂無責協議,我們纔會進行解約和補償。”前述經理稱,“(協議)現在只是針對我跟她兩方的事情,規定互相不追究。如果派出所查明立案,就當另外一回事(處理)。”

嚴姓經理表示,當地街道辦已介入調解該事件。她稱,租客希望退款,但平臺需要走流程。如果街道辦能夠出具調解書,讓雙方達成協議,也可以按照街道的要求來辦。

同日,杭州市下城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房產科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介入協調,目前雙方就協商內容仍有爭議。“租客要求解約並補償,公司稱同意,但在其他條件上未達成一致,雙方仍在溝通中。”該工作人員表示,在警方調查結果未出的情況下,如雙方有意願,住建部門可繼續協調協商。

今年5月,小劉及其朋友關空調時,發現插座後有攝像頭。

何人安裝攝像頭仍未有結論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小劉和舍友于2019年12月29日入住“一租平臺”出租的佳境天城天合苑一戶lofter房,租金爲3750元每月,半年一付,合同2020年12月28日到期。

小劉告訴澎湃新聞,入住半年後的5月12日晚,他們發現攝像頭隱藏在臥室牆壁上電源插座裏。

她提供的《受案回執》顯示,“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劉某被侵犯隱私權”一案已由杭州市蕭山區分局錢江世紀城派出所受理,時間爲2020年5月12日。

5月25日,杭州市公安局蕭山區分局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稱,警方正在調查,但具體進展不便披露。

一租平臺客戶部工作人員曾向澎湃新聞表示,“責任在安裝方,並不在我們平臺。”該工作人員還表示,事發後,平臺已經聯繫房東,房東第一時間予以否認,相關調查結果需依據警方調查。

5月30日,小劉表示,入住當天針孔攝像頭已經存在,但她們當時沒發現。小劉提供的聊天截圖顯示,2019年12月29日入住當天,她向曾向平臺反映空調打不開,當時她發送給平臺工作人員的圖片顯示,空調插座已有針孔。

6月1日,澎湃新聞致電受理該案件的錢江世紀城派出所,該所工作人員表示不便透露案件進展。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丁金坤律師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偷拍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的侵犯隱私的違法行爲,應被治安處罰。使用針孔攝像偷拍,造成嚴重後果的,還涉嫌觸犯《刑法》第284條的“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應追究刑事責任。

丁金坤律師提醒,在無法找到侵權人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追究房屋出租人的違約責任,因爲出租人有義務保證租賃房屋中的隱私安全,而出租人賠償後,日後可以向侵權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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