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相比之下,根據殲轟-7A“飛豹”在我軍中戰術運用,在攜帶4枚與C-802AK性能相當的YJ-83K時,仍然能保持較大的作戰半徑,且如果經過技術升級,還可以攜帶更加先進的CM-302(也就是YJ-12的外貿型號)超音速反艦導彈,單機打擊效率、作戰半徑均比FC-1或“幻影III/V”高上一大截,如果巴基斯坦空軍確實裝備了一批殲轟-7A,對巴軍航空制海能力的提升是顯而易見的。因此,對於巴基斯坦空軍而言,光靠作戰半徑有限的FC-1,加上性能嚴重過時的幻影III/V執行以上任務是遠遠不夠的,對巴基斯坦來講,一種性能與蘇-24M2相近的前線轟炸機也是必要選項。

本週三,巴基斯坦軍事專家馬利克在巴國內《外交官》網站上發表了一篇題爲《中國殲轟-7是巴基斯坦空軍深度打擊需求的答案嗎?》的文章,文中對巴基斯坦空軍向中國空軍採購殲轟-7“飛豹”做了想定。根據這位作者論述,認爲我軍現役的殲轟-7A型戰鬥轟炸機是巴基斯坦空軍強化對面攻擊能力的“最優選項”。

巴基斯坦空軍急需什麼飛機?

雖然這篇文章的確寫的不錯,但殲轟-7A型戰鬥轟炸機是否真的適合巴基斯坦、巴基斯坦又有無可能採購殲轟-7A“飛豹”呢?大伊萬認爲,不管是從巴基斯坦空軍當前機隊的裝備現狀,還是從巴基斯坦空軍當前主要的戰術需求來講,這位巴方專家對殲轟-7A“飛豹”情有獨鍾都是頗有道理的。

中國殲轟-7A飛豹

咱們還是先來看一看巴基斯坦空軍當前的裝備現狀好了:目前巴基斯坦空軍的空戰體系,主要由F-16A/B Block15和少數F-16C/D Block50-52、FC-1 Block1/2和F-7P/PG、加上一批更老的法制“幻影”III/V組成。

巴基斯坦飛行員與F-16合影

巴基斯坦的作戰體系

在作戰體系中,F-16系列承擔主力制空機職責,其中更先進的少數F-16C/D Block50-52還需承擔部分對面打擊任務,但由於印軍蘇-30MKI和最新列裝的Rafale F3(陣風)中隊的巨大威脅,目測F-16C/D在戰時奪取並保持制空權的任務會相當繁重。FC-1 Block1/2(梟龍)和更老的F-7P/PG(殲-7)主要承擔前線戰鬥機與防空攔截機的職能。畢竟其啓動速度快,裝備完好率高,但是作戰半徑不大,只能部署在一線機場。

巴基斯坦JF-17“梟龍”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F-16C/D在戰時要保持高出動強度,故FC-1在戰時可能會負擔起更多的對面打擊任務職能,攜帶激光制導炸彈或電視制導導彈,或使用更“廉價”的重力航彈或航空火箭彈,實施戰場遮斷或航空制海等對面攻擊任務。

巴基斯坦F-16C/D

當然了,巴基斯坦空軍也不是沒有裝備專用的對面攻擊機,目前巴基斯坦空軍起碼還有7箇中隊的幻影III/V型戰鬥機,其中幻影V型數量更多一些。這些飛機雖然名義上可以作爲制空戰鬥機使用,但巴軍事實上是拿它們當做戰鬥轟炸機在用,但是,由於這批飛機服役期限已經很長,且有相當一部分飛機長期沒有升級,故而目前具備較強戰鬥力的也就只有3箇中隊的飛機,剩下的那4箇中隊從飛機餘壽和戰術能力上來講,都已經嚴重過時。

巴基斯坦幻影

巴基斯坦的戰術需求

而從巴基斯坦空軍目前的戰術需求來講,當前的巴基斯坦空軍也的確缺乏“兩種能力”:

巴基斯坦的F-16戰鬥機中隊

第一是對戰役縱深目標實施穿透性攻擊的能力。按照印度軍隊對巴作戰想定,在西線塔爾沙漠一帶對巴基斯坦本土實施的戰役進攻必然是蘇軍大縱深式的,攻擊刀鋒分別從焦特布爾指向海得拉巴和卡拉奇、從蘇庫爾指向奎達(有點《國家意志》那味兒了)。故而對於巴基斯坦軍隊而言,在戰時採取類似於美軍八十年代總體防禦計劃中的“接續部隊打擊”、打擊印軍第二梯隊行軍隊列、印軍戰役縱深交通和補給樞紐、印軍前線機場等重要戰役節點,是延緩印軍攻擊浪頭、爲己方部隊製造反擊機會的重要手段。

因此,對於巴基斯坦空軍而言,光靠作戰半徑有限的FC-1,加上性能嚴重過時的幻影III/V執行以上任務是遠遠不夠的,對巴基斯坦來講,一種性能與蘇-24M2相近的前線轟炸機也是必要選項。

第二則是航空制海能力。這方面巴基斯坦空軍的缺項似乎更多:巴空軍曾經爲自己裝備的F-16戰機弄到過一批AGM-84D“魚叉”戰術反艦導彈,但是數量並不多,只有幾十上百枚。同時,還給“幻影III”戰鬥轟炸機弄到過一小批法制AM-39“飛魚”反艦導彈,但是數量也很少。

搭載魚叉導彈的F-16戰鬥機

在FC-1“梟龍”戰機服役後,巴基斯坦空軍則開始往“梟龍”上整合反艦導彈,先後完成了C-802A/AK和更新的CM-400AKG的整合。但是,“梟龍”那小身板的作戰半徑有限,而AGM-84D和AM-39射程有限,不管是“機”還是“彈”,其實“急就章”的色彩比較嚴重。

巴基斯坦“梟龍”與C-802A

(大伊萬攝於2018珠海航展)

在印度海軍目前已經組建了航母戰鬥羣、航母艦載機的400公里攔截線已經成型、且P-15A型驅逐艦也裝備了具備區域防空能力的“巴拉克-8”導彈後,巴軍航空制海能力問題就更大了。

中國殲轟-7A“飛豹”符合巴基斯坦需求嗎?

那麼,既然巴基斯坦空軍目前缺“前線轟炸機”和“反艦攻擊機”,我軍的殲轟-7A“飛豹”是否真的如巴方軍事專家所言,是目前巴基斯坦空軍的“最佳選項”呢?大伊萬認爲,從技戰術性能上來看,“飛豹”應該是相對合適的選項,但並非最佳選項。

殲轟-7A“飛豹”的優勢

咱們先說戰役縱深遮斷能力吧。FC-1“梟龍”本來作戰半徑就相對較小、在對地攻擊掛載構型下作戰半徑只會更小、對地攻擊載荷有限(只有兩個掛架用於攜帶對地攻擊載荷)。幻影III/V整體技戰術性能已經非常落後、且掛載能力也不怎麼樣。殲轟-7A“飛豹”在實施對面打擊任務時,起碼可以用上11個掛架中的4到6個,這些掛架除了可以攜帶500公斤激光制導炸彈,還可以用複合掛架攜帶2組共12枚250公斤無制導炸彈,順帶還可以使用機腹掛架攜帶電子對抗與瞄準吊艙。同時,在對面掛載構型下,“飛豹”的作戰半徑更是遠遠超過FC-1和幻影III/V,其整體的對面打擊能力絕對不容小覷。

而對於巴基斯坦空軍當前急缺的航空制海能力,“飛豹”戰機的優勢就更大了。也正如巴基斯坦軍事專家在文中表露的觀點,其性能將遠遠超過FC-1“梟龍”和幻影III/V。FC-1目前真正完成整合的對海打擊武器只有C-802AK,CM-400AKG雖然完成了整合,但始終沒有以實戰構型出現過。即使能夠使用CM-400AKG,以FC-1的掛載能力而言,掛載CM-400AKG就帶不了機翼副油箱,其作戰半徑會下降到非常難看的地步。至於“幻影III/V”,原本配備的AM-39“飛魚”就打得不遠,和FC-1一樣,難以對遠離海岸的印度航母形成實質上的威脅。

中巴空軍聯合演習

相比之下,根據殲轟-7A“飛豹”在我軍中戰術運用,在攜帶4枚與C-802AK性能相當的YJ-83K時,仍然能保持較大的作戰半徑,且如果經過技術升級,還可以攜帶更加先進的CM-302(也就是YJ-12的外貿型號)超音速反艦導彈,單機打擊效率、作戰半徑均比FC-1或“幻影III/V”高上一大截,如果巴基斯坦空軍確實裝備了一批殲轟-7A,對巴軍航空制海能力的提升是顯而易見的。

殲轟-7A“飛豹”並不完美

當然了,“有好處就會有壞處”,這也是爲啥我們之前說,殲轟-7之於巴基斯坦空軍,“是相對合適的選項,而非最佳選項”了:很簡單,從“飛豹”戰機的研發歷程來看,該機最早在中國海軍航空兵中是被作爲YJ-8K型反艦導彈的專用載機來用的,實質上是一種任務相對特化的反艦導彈攻擊機。

而該型飛機到了中國空軍中,實際上是被作爲一種“萬金油”式的“戰鬥轟炸機”來用的:

你說它去承擔前線轟炸機類的任務,先不說中國空軍的軍語定義有沒有“前線轟炸機”這個機種,單單看它的掛載能力、同等掛載構型下的作戰半徑,就遠遠不如蘇-34戰機;

你說它是戰場遮斷、密接空中支援機型吧,“飛豹”戰機在各種演習場上也的確時不時打個火箭彈秀一下,但它的裝甲又不夠厚,低空性能也不太好,真到了密接空中支援的時候,損失應當會比較嚴重;

你說它是多用途戰鬥機吧,“飛豹”戰機又沒啥空戰能力,除了配套的火控雷達缺乏某些關鍵性能打不了中距彈,連配套的、作爲自衛武器存在的格鬥彈都是萬年不變的PL-5EII這種落後型號。

故而,對於“飛豹”這種看起來樣樣通、實際上樣樣又都有點稀鬆的機型,也對於巴基斯坦空軍這支軍費本來就有點捉襟見肘、機隊規模也難以無限擴張的軍種,能否接受這樣一種“相對特化”、大多數任務事實上都有點缺那麼點意思的機型,咱認爲這是要打個問號的。

後勤保障等相關問題

更麻煩的則是中國空軍這邊,不,不是說中國空軍捨不得把我軍現役的殲轟-7A“飛豹”往外送,實際上以我空軍目前的裝備現狀與未來一段時間的發展趨勢來看,空軍現在估計巴不得把殲轟-7A都賣掉,畢竟一方面這種性能停留在二代半戰機層次上的飛機已經有點過時,一方面空軍也急需空出些編制來換裝三代半戰鬥機與四代機,畢竟相比殲轟-7A這種機型,殲-16和殲-20難道不香嗎?

但是,恰恰殲轟-7A在空軍中是個即將退出歷史舞臺的機型,巴基斯坦空軍就未必看得上了:不是說殲轟-7A的性能不行,咱們這邊覺得它性能不行,巴基斯坦沒準依然認爲它性能很好。主要的因素是,我軍的殲轟-7A大多數都被部隊猛練了這麼多年,尤其是對壽命損耗很大的低空突防訓練,在練了這麼多年以後,誰知道我軍列裝的殲轟-7A總體機隊可靠性如何?機體還剩下了多少剩餘壽命?

此外,相比巴基斯坦空軍現有的機型,殲轟-7A型戰鬥轟炸機的存在,在事實上還需要增加一套保障體系和保障設備,且整套保障設備未必和FC-1“梟龍”戰機通用。同時,這種雙發重型戰鬥機,本來維護和保障就要比巴基斯坦空軍現役的大多數機型麻煩,如果機隊完好率再稍微低一點,巴基斯坦空軍對機隊要求的快速出動能力就未必能保證的了。如果採購數量過少的話,還要爲這少量機型建立一整套維護和保障體系,從資源分配的角度似乎就完全不值得了,不過這也不是沒有更好的保障手段,比如中巴聯合保障?畢竟我軍西部戰區空軍同樣也有裝備“飛豹”戰機的航空兵旅。

中巴“雄鷹”演習

總而言之,大伊萬認爲,在目前的情況下,繼續強化中巴軍隊之間的聯繫與協作,尤其是強化中巴經濟走廊的建設,還是非常有意義的。至於我軍的“飛豹”戰機能否如巴基斯坦軍隊專家希望的那樣,進入巴空軍服役,還需要我們繼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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