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县检察院狠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后制定出台《未成年人案件刑事诉讼特别程序试点方案》等规范化文件,在公诉科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小组,专司涉未成年人刑案办理,建立未成年人案件专门流转通道,落实告知程序、代理人制度、隐私保护等涉未成年人诉讼措施,与公安、法院、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设立18个驻镇街检察联络室,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建立检察长担任法制副校长制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县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县委、教育、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学校师生和家长代表,来该院先后观看未检工作摄影展,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史荣誉室等。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现场,小朋友在学习相关知识。 盛磊 摄

星沙时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周程)“检察官叔叔阿姨,通过刚刚的参观和你们的讲解,我知道了未检就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检察工作,那检察院还做什么呢?”“我们与所有坏人做斗争,用法律守护社会的安全稳定。”近日,这样的对话发生在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现场。

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县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县委、教育、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学校师生和家长代表,来该院先后观看未检工作摄影展,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史荣誉室等。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检察官黄妮妮向各位代表介绍了三起未检工作典型案例:一起是光天化日之下,一名摩的司机将一名小学女生拖进公交站后面的草丛中实施强奸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一起是一文具店老板多次采取抠摸的方式猥亵女童,直到一名女童主动告诉家长,该案才被揭发;还有一起是一名17岁少年通过上网找工作,结果是帮电信诈骗团伙犯罪,考虑其主观恶性不大,最终决定给他一次改过机会,作附条件不起诉。

“三起案件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态度,那就是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对未成年人犯罪,挽救比惩罚更重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盛智介绍,2018年以来,该院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刑案72件120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刑案88件135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7件27人。

而该院所办理的涉罪未成年人刑案主要呈现4个特点:犯罪主体的年龄主要集中在16至18岁阶段,涉案罪名主要集中在侵犯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作案方式方面属共同犯罪的比较普遍,涉案未成年人成长背景以单亲家庭居多。

近年来,县检察院狠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后制定出台《未成年人案件刑事诉讼特别程序试点方案》等规范化文件,在公诉科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小组,专司涉未成年人刑案办理,建立未成年人案件专门流转通道,落实告知程序、代理人制度、隐私保护等涉未成年人诉讼措施,与公安、法院、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设立18个驻镇街检察联络室,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建立检察长担任法制副校长制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听完县检察院的工作汇报,与会代表踊跃发言。“刚才这些案例让我们意识到,在防性侵教育方面,学校、家庭还要加强,而且要从小抓起。”县政协委员黄定国说。“建议检察机关与县域高效加强联系,团县委正在推行青少年维权岗,希望检察官们参与指导。”团县委副书记李瑜说。“期待检察官来学校讲法治课,提高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华夏实验学校教师陈苑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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