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就是一個小世界,只要細心觀察,你就可以發現很多有意思的問題。比如,在患者中似乎流傳着這樣一種說法:治大病用大方,治小病用小方。比如癌症,就需要用大處方。而在醫生中則流傳着這樣一種說法:高明的中醫,小方可以治大病;不高明的醫生,治小病也愛用大處方。衆說紛紜,莫衷一是。那麼,到底是用藥少的中醫高明還是用藥多的中醫高明呢?

其實這個問題,古已有之!

“從簡派”以黃程山爲代表,主要觀點是:“方取簡練,不求繁多,蓋簡煉熟歷一莖草可化丈六金身,繁多散漫則頭緒雜而莫知所從!”所以他們力求以簡化繁,認爲用藥簡單,藥力就會更加集中於一點,這樣就可以直搗黃龍,於三軍之中取敵將首級!可是治病和打仗並不完全相同,一味地求簡求專,最後還是走向歧途,無法完全治癒疾病。

“求全派”人數也不少:他們認爲:“韓信點兵,多多益善!” “有制之師不畏多,無制之師少亦亂。”什麼意思呢?就是隻要審證求因,對症治療,藥再多也不怕;但是如果沒有對症,用再少的藥也顯得雜亂。所以他們用藥往往力求大而多,認爲這樣做藥力強勁,可以標本兼治。可想而知,這必然又走進另外一個歧路。

那麼,高明的中醫應該怎樣處方呢?

張仲景作爲醫聖,《傷寒雜病論》載經方數百,其中用藥最少的方子如“甘草湯',用藥僅有一味;用藥最多的方子如”柴胡加龍骨牡蠣湯',用藥十一味之多。而張仲景本人,從未在任何一書中留下隻言片語,說用藥多好還是用藥少好,反而強調“辨證論治”。

可見,用藥多少隻能根據病情去確定,而不是強求一律,脫離病情實際而去談藥味多好還是少好,只能是空中樓閣。

既然如此,什麼時候適合小處方,什麼時候適合大處方呢?

一般認爲,如果用於治療急症,適合用簡單精煉的方子;用於治療慢性疾病,則可以考慮適當增加藥味,標本兼治;對於辯證簡單,證候單一的,可以用小方子;證候複雜,虛實交錯的,可以用大方子。總而言之,方子是用大方還是小方,主要是根據患者的病情需要來制定,既要重點突出,又要照顧兼證,做到多而不雜,少而精專,纔是真正高明的醫生。

綜上所述,大方子還是小方子,並不是衡量一個醫生高明的標準;大病需不需要用大方,也並不是那麼絕對。一個醫生高不高明,還要看他開的方子對不對證,適不適合患者病情,能不能治療好患者的疾病。大方小方,能治好病,纔是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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