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26日6時,新吳大隊民警在312國道長江東路路口查獲一輛流動非法加油車,駕駛人承認車內有0.5噸柴油,同時該車逾期未年檢,交警部門已經對車輛進行暫扣,並移交屬地派出所進一步調查處理。少數駕駛人尋找流動加油車加油主要是因爲他們價格低可以省錢,卻不知道“流動加油車”的油品極差,嚴重影響發動機的使用壽命。

流動加油車

一種隨時可能引爆的“移動炸彈”

極易導致爆燃爆炸等公共安全問題

無錫交警樹立“安全第一”理念

強力開展“流動加油車”整治工作

重點區域:普通國省道、城郊結合部、農村道路以及施工工地、停車場、砂石場等非法流動加油車可能出沒的重點線路和重點路段。

檢查方式:逢車必檢、逢檢必開廂。

1

滿載汽油!危險不自知!

4月14日上午,濱湖大隊在梅梁路雪雲路口查獲一輛非法加油車。在經過詢問得知,車內竟然裝滿汽油,駕駛人還不自知。首先給大家科普:

汽油

極易燃燒。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極易燃燒爆炸。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明火會引着回燃。

覺得有利可圖,就將非法加油車買下,也不管該車逾期未檢驗、非法改裝,也不管車內裝載的是汽油,將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置於腦後,實在是得不償失。

2

非法加油,被查試圖行賄

5月12日凌晨2時許,錫山大隊民警在312國道錫寧路口查獲一輛正在非法加油的黑加油車。

爲了躲避處罰,駕駛人竟拿出數千元塞給民警試圖躲避處罰。民警“硬核”拒絕並依法暫扣其車輛,目前案件移交派出所作進一步處罰。

3

連續查獲兩起

5月25日15時許,新吳大隊民警在新梅路北匝道口處查獲一輛非法加油車正在爲大客車加油,民警暫扣其車輛並移交相關部門作進一步處理。

5月26日6時,新吳大隊民警在312國道長江東路路口查獲一輛流動非法加油車,駕駛人承認車內有0.5噸柴油,同時該車逾期未年檢,交警部門已經對車輛進行暫扣,並移交屬地派出所進一步調查處理。

爲什麼要拒絕“流動加油車”,

無錫交警來告訴你!

1、“流動加油車”隱患大!“流動加油車”在加油過程中一般直接接上車內油管進行加油,加油時不僅散發着濃厚的油味,還經常有油滴落在地上,此時只要有一點火花就會導致嚴重的後果。部分駕駛人完全不注意,甚至在車旁抽菸,隱患極大。

2、油品極差,得不償失!少數駕駛人尋找流動加油車加油主要是因爲他們價格低可以省錢,卻不知道“流動加油車”的油品極差,嚴重影響發動機的使用壽命。

3、排放氣體影響身體健康、污染環境!大多數劣質柴油爲了降低製作成本,硫含量都嚴重超標,而且儲存週期短,一般只有20天左右,過後會迅速氧化、發黑,並釋放出有害氣體。長期下來會對駕乘人員帶來身體的損傷,另外其經過不充分燃燒後排放的硫化物以及PM顆粒物,都進一步加重環境污染。

從法律層面來說

對於“流動加油車”的處罰力度也很大

1、“流動加油車”存在非法改裝車輛情形的,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七條的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處500元以下罰款。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違反國家規定,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3、汽油屬於危險化學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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