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在機動車道被撞,誰擔責?
摘要:自去年以來,無錫交警一直在開展城市道路顯見性交通違法嚴管行動,其中也專門針對行人闖紅燈、不走斑馬線等違法行爲進行專項整治,目的也就是在於降低行人交通事故的發生率。行人不走斑馬線橫過道路釀事故。
前段時間在蘇州發生的一起交通事故
想必大家都有所耳聞
禮讓斑馬線
行人不走斑馬線橫過道路釀事故
小狗一看二望斑馬線上安全通行
案例看完也許一笑而過
卻也反映了現在部分行人無視交通法規
闖紅燈
跨越隔離護欄
過馬路不走斑馬線
隨意行走在快車道
……
也許有人會說:我翻越欄杆過去只要兩分鐘,走斑馬線要十分鐘!
也許有人會說:我有急事,難得闖個紅燈,我很注意避讓來車的!
也許有人會說:禮讓行人!汽車就應該讓行人!就算發生事故也是汽車的責任!
交警叔叔表示
不遵守交通法規
一旦發生事故
受傷的是你
責任也是你
2019年4月7日,梁溪區盛岸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公交車與行人發生碰撞,導致行人死亡。
2019年6月2日,濱湖區蠡湖大道發生一起小型轎車與行人碰撞的交通事故,導致行人死亡。
有不少人認爲,機動車與行人發生碰撞,由於行人是弱勢羣體,不論過錯在誰,機動車駕駛人都要承擔責任。實則不然!
第一個事故,行人橫過道路沒有按規定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第二個事故行人跨越道路隔離設施,違法進入機動車道橫過道路。兩起交通事故中,行人均承擔主要責任。
交管部門是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也就是說,不管事故當事人採取的是什麼樣的交通方式,他們在交通事故認定方面是平等的。
主要違法
行人主要交通違法行爲是“橫過道路,未在人行橫道上行走”,“行人在機動車道內行走”、“行人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的”,“行人進入高速公路的”等。
今年以來,全市與行人有關的一般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中,行人有責的佔到了三成。要注意!!!行人違法引發交通事故,同樣要承擔相應責任!
自去年以來,無錫交警一直在開展城市道路顯見性交通違法嚴管行動,其中也專門針對行人闖紅燈、不走斑馬線等違法行爲進行專項整治,目的也就是在於降低行人交通事故的發生率。
同時無錫交警不斷尋求科技創新,年初在清揚路李巷路口試點推出了人行橫道線智能警示系統,主要目的也是疏導機動車和行人的通行,減少車輛與行人之間的過街衝突。
禮讓是相互的,安全是大家的,
生命只有一次,遵守交通法規,
爭做文明無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