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女子韦某在微信群里得知交警在此路段查车消息后,便在微信群里发表了辱骂交警的言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南宁交警提醒:网络无法外之地,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公然侮辱谩骂人民警察既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对民警和法律权威的不尊重,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交警同志在周末执勤,

  我一时糊涂,

  在微信群里谩骂交警的行为是不对的,

  现在我十分后悔,

  希望大家以我为戒!”

  5月30日,宾阳女子韦某因在微信群

  发表辱骂交警执法的言论

  被拘留后十分后悔

  5月30日上午,宾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县城宾莲路武陵转盘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对过往的可疑车辆进行排查。女子韦某在微信群里得知交警在此路段查车消息后,便在微信群里发表了辱骂交警的言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经讯问,韦某对其在微信群上发布辱骂交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谩骂交警女子被行政拘留10日。

  “

  为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5月30日,宾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韦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南宁交警提醒:网络无法外之地,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公然侮辱谩骂人民警察既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对民警和法律权威的不尊重,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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