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女子韋某在微信羣裏得知交警在此路段查車消息後,便在微信羣裏發表了辱罵交警的言論,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南寧交警提醒:網絡無法外之地,人民警察是國家法律的捍衛者和執行者,公然侮辱謾罵人民警察既是一種不文明行爲,更是對民警和法律權威的不尊重,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交警同志在週末執勤,

  我一時糊塗,

  在微信羣裏謾罵交警的行爲是不對的,

  現在我十分後悔,

  希望大家以我爲戒!”

  5月30日,賓陽女子韋某因在微信羣

  發表辱罵交警執法的言論

  被拘留後十分後悔

  5月30日上午,賓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縣城賓蓮路武陵轉盤路段開展交通違法整治行動,對過往的可疑車輛進行排查。女子韋某在微信羣裏得知交警在此路段查車消息後,便在微信羣裏發表了辱罵交警的言論,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經訊問,韋某對其在微信羣上發佈辱罵交警的違法行爲供認不諱。

謾罵交警女子被行政拘留10日。

  “

  爲維護公安民警正當執法權益,5月30日,賓陽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依法對韋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處罰。

  南寧交警提醒:網絡無法外之地,人民警察是國家法律的捍衛者和執行者,公然侮辱謾罵人民警察既是一種不文明行爲,更是對民警和法律權威的不尊重,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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