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9日,经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青海盐湖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安全环保部副部长马宏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宏犯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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