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6月2日訊(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記者 丁鵬志)每天上班前召開安全生產班前會,高危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節假日設置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6月2日上午,長沙市政府召開《長沙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新聞發佈會,介紹《辦法》的修訂背景、涵蓋內容等相關情況。

釐清監管職責,建立失信懲戒機制

《辦法》包含七部分,共三十一條內容,已於今年2月1日起開始實施。

“《辦法》針對長沙安全生產監管職責不清、生產經營單位責任意識不強、重點行業監管規定不全面等問題,作了創新性管理制度設計,具備地方特色及可操作性。”長沙市安委辦主任、市應急局局長鬍春山表示,《辦法》明確了政府的領導職責,釐清綜合監管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的監管職責,明確鄉鎮、街道以及開發區(園區)的監督管理工作,並對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都做出了相應的要求;建立安全生產約談、警示教育制度,銜接失信懲戒機制,並創設必要的責令改正措施等。

推行安全生產班前會制度,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

記者還注意到,《辦法》根據形勢變化,更改、增加了多內容。如增加安全生產班前會制度、安全生產保證金變成安全生產責任險、規定發生安全事故後處理措施、新增煙花爆竹臨時銷售網點等內容。

“安全生產班前會制度,就是在工人每天上班前利用三到五分鐘時間,由帶班負責人對當天的工作及安全事項進行講解,起到警示、培訓的作用。這是我們在企業安全管理實踐中總結和創新的一個地方,之前的條例中是沒有的。”長沙市安委辦副主任、市應急局副局長唐五一介紹。

《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等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鼓勵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安全生產保險這塊,以前是安全生產保證金,現在我們改成了安全生產責任險,這個險是強制性的。既可以督促企業加大安全生產投入,也給企業和工人更多的安全保障。”唐五一說。

發生安全事故後,應及時支付醫療救治等費用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如何應對?《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造成人員傷害需要搶救治療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搶救治療並支付醫療救治、事故救援、善後處理、險情處置等必要費用,並依法給予賠償。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應當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的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如實報告,並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

節假日可新增煙花爆竹臨時銷售網點

此外,爲了適應節假日期間煙花爆竹銷售增加的市場變化,滿足羣衆節假日期間對煙花爆竹的需求。《辦法》還新增了一項關於煙花爆竹臨時銷售網點的內容。

《辦法》規定,區縣(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可以根據有關規定依法批准設置煙花爆竹臨時銷售網點。臨時銷售網點在許可的期限屆滿後,其經營者應當停止銷售,並將未銷售的煙花爆竹及時處理,不得繼續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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