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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成名就的郭敬明沒有料到:“抄襲”成了他揮之不去的噩夢
抄襲可恥,人盡皆知。有些人因爲有過抄襲的“黑歷史”,一直被釘在恥辱柱上。就像如今早已功成名就的郭敬明,當年他肯定沒有料到,“抄襲”會成了他這輩子都揮之不去的噩夢。
2003年11月18日,“新浪讀書”頻道一篇題爲《郭敬明新作〈夢裏花落知多少〉被指剽竊他人作品》的文章指出,郭敬明所著作品《夢裏花落知多少》涉嫌抄襲女作家莊羽所著作品《圈裏圈外》,後者欲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同年12月,莊羽就其抄襲事件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2004年12月3日,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判決認定《夢裏花落知多少》在整體上構成對《圈裏圈外》的抄襲。事後,郭敬明與春風文藝出版社均表示不滿,上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郭敬明抄襲事件”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北京市一中院的一審判決,認定抄襲事件成立,並判決郭敬明與春風文藝出版社賠償莊羽經濟損失20萬元,春風文藝出版社與北京圖書大廈停止《夢裏花落知多少》的出版、銷售行爲。此外還追加精神賠償撫慰金1萬元,要求郭敬明與出版社15日內在《中國青年報》上公開道歉。終審宣判後,郭敬明表示絕不道歉。
郭敬明的另一部代表作《幻城》也被網友質疑有“借鑑”日本動漫的嫌疑。多年來抄襲這檔事成了郭敬明心底的“隱痛”,也不時有人出來在他的舊傷口上撒把鹽。
日前,郭敬明在微博上轉發回應網友針對MV抄襲的質疑,語氣強硬甚至不惜用“我要看過我死爸死媽死全家、一個月內全家進火葬場”這種極端的毒誓來表達內心的憤怒。
郭敬明參加一個訪談節目,他說我5年來沒有休息過一天,我每天都在工作,爲什麼不能成功?那些人,5年只做一件事情,就是罵我。不可否認他作爲商人是很成功。但還是抄襲。抄襲還要自詡爲作家不是活該被罵?人家說他抄襲,他說自己努力。人家和他談文學,他和你講生意。這偷樑換柱的功力真是可以。這個社會永遠不可以是投機取巧就有糖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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