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25日一大早,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集中退赃活动现场,受害人乔某拿着860元的退赔款,向法官诉说着自己的委屈。孙某对日照钢铁公司周围环境比较熟悉,常常凌晨两三点开车来公司附近偷电瓶,几个月内共偷了三五十次,天亮后将电瓶卖给在岚山从事旧电瓶回收的张某和在莒南县从事废品收购的马某(均另案处理),部分新电瓶也被孙某当成废品卖了,获利8000余元,所得赃款用于网上购物、日常吃喝。

原标题:“电瓶大盗”落网岚山区人民法院多途径退赃

鲁网6月2日讯 (记者 薛喜博)“看到他被绳之以法,我打心底里高兴!当时电瓶被偷了,我推着车走了5里地才到家!”5月25日一大早,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集中退赃活动现场,受害人乔某拿着860元的退赔款,向法官诉说着自己的委屈。当天,岚山法院就审结的孙某盗窃案赃款进行了集中发放,乔某等14名受害人到法院领取了追缴回来的赃款。

退赔现场

据了解,2019年9月到12月,在日照钢铁公司各大门处,接连发生电动车电瓶被盗事件,20余人报案,受害人均为日照钢铁公司的务工人员。公安民警通过视频侦查研判发现,一辆橙色长安奔奔轿车与案发现场轨迹、案发时间高度重合,经过大数据分析于2019年12月底将在某钢厂运输处工作的孙某抓获归案。5月29日下午,岚山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宣判,以盗窃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退赔现场

据孙某交待,其系河北石家庄人,今年三十岁,媳妇和2岁多的儿子均在老家生活。孙某对日照钢铁公司周围环境比较熟悉,常常凌晨两三点开车来公司附近偷电瓶,几个月内共偷了三五十次,天亮后将电瓶卖给在岚山从事旧电瓶回收的张某和在莒南县从事废品收购的马某(均另案处理),部分新电瓶也被孙某当成废品卖了,获利8000余元,所得赃款用于网上购物、日常吃喝。

法官上门支付退赔款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孙某亲属,传达孙某愿意退赃退赔、争取从宽处罚的强烈愿望,并阐述孙某盗窃行为的严重后果。后其亲属代为将全部退赔款8721元交到岚山法院。随即法官多途径联系到案件受害人,17名受害人到法院领取了退赔款。针对曾在岚山务工现已回老家聊城的小段,法院法官将退赔款通过微信转账给他;对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或手机号停机的韩某等人,法官到其居住的村委会现场查找,现场支付退赔款。

在退赃现场,法官还向受害人宣讲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审判实践讲解了防盗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近年来,岚山区法院在依法打击、从快审理涉民生侵财性案件时,不断加大对赃款、赃物的追缴退赔力度,促使被告人认罪认罚、积极主动退赔赃款赃物,努力减少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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