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25日一大早,日照市嵐山區人民法院集中退贓活動現場,受害人喬某拿着860元的退賠款,向法官訴說着自己的委屈。孫某對日照鋼鐵公司周圍環境比較熟悉,常常凌晨兩三點開車來公司附近偷電瓶,幾個月內共偷了三五十次,天亮後將電瓶賣給在嵐山從事舊電瓶回收的張某和在莒南縣從事廢品收購的馬某(均另案處理),部分新電瓶也被孫某當成廢品賣了,獲利8000餘元,所得贓款用於網上購物、日常喫喝。

原標題:“電瓶大盜”落網嵐山區人民法院多途徑退贓

魯網6月2日訊 (記者 薛喜博)“看到他被繩之以法,我打心底裏高興!當時電瓶被偷了,我推着車走了5裏地纔到家!”5月25日一大早,日照市嵐山區人民法院集中退贓活動現場,受害人喬某拿着860元的退賠款,向法官訴說着自己的委屈。當天,嵐山法院就審結的孫某盜竊案贓款進行了集中發放,喬某等14名受害人到法院領取了追繳回來的贓款。

退賠現場

據瞭解,2019年9月到12月,在日照鋼鐵公司各大門處,接連發生電動車電瓶被盜事件,20餘人報案,受害人均爲日照鋼鐵公司的務工人員。公安民警通過視頻偵查研判發現,一輛橙色長安奔奔轎車與案發現場軌跡、案發時間高度重合,經過大數據分析於2019年12月底將在某鋼廠運輸處工作的孫某抓獲歸案。5月29日下午,嵐山法院對該起案件進行宣判,以盜竊罪判處孫某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退賠現場

據孫某交待,其系河北石家莊人,今年三十歲,媳婦和2歲多的兒子均在老家生活。孫某對日照鋼鐵公司周圍環境比較熟悉,常常凌晨兩三點開車來公司附近偷電瓶,幾個月內共偷了三五十次,天亮後將電瓶賣給在嵐山從事舊電瓶回收的張某和在莒南縣從事廢品收購的馬某(均另案處理),部分新電瓶也被孫某當成廢品賣了,獲利8000餘元,所得贓款用於網上購物、日常喫喝。

法官上門支付退賠款

案件進入審理階段後,承辦法官多次聯繫孫某親屬,傳達孫某願意退贓退賠、爭取從寬處罰的強烈願望,並闡述孫某盜竊行爲的嚴重後果。後其親屬代爲將全部退賠款8721元交到嵐山法院。隨即法官多途徑聯繫到案件受害人,17名受害人到法院領取了退賠款。針對曾在嵐山務工現已回老家聊城的小段,法院法官將退賠款通過微信轉賬給他;對聯繫方式發生變動或手機號停機的韓某等人,法官到其居住的村委會現場查找,現場支付退賠款。

在退贓現場,法官還向受害人宣講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審判實踐講解了防盜知識,進一步增強羣衆的安全防範意識。

近年來,嵐山區法院在依法打擊、從快審理涉民生侵財性案件時,不斷加大對贓款、贓物的追繳退賠力度,促使被告人認罪認罰、積極主動退賠贓款贓物,努力減少犯罪行爲給受害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維護受害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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