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所以說,這些梁山好漢喫的不是牛肉,是嚼的反抗朝廷的那股勁。有人就進行過統計,這本小說,關於屠宰或者喫肉的描寫就有134處之多,明明白白的說是“牛肉”的就有48處。

喫對於中國人而言,似乎就是骨子裏天生帶的,不但講究味美,還考究食料的地道。就說這個牛肉吧,單從肉質的口感上,就分出了三六九等。

事實上,在歷史上中國人消耗最多的還是豬肉,這和中國的農耕社會環境有關。宋代的這本書《夢梁錄》寫得很清楚,“每日各鋪懸掛成邊豬”,這是對杭州城的描述,城裏城外都是這樣,賣肉的鋪子每天都會掛上成邊的豬,而且,不下十餘邊。

那麼,這生意如何?

好的很,飯前就售罄,連肉帶骨頭。若是到了冬年兩節——冬至,這可是傳統的大節,那這豬肉鋪的生意更好,每家都會賣出數十邊。作者還繼續寫道,“肉市”就在壩北修義坊,這個巷子內有兩條街,家家都是做屠宰的,每天殺的豬不下百頭。從這可以看出,在肉類的消耗上,豬肉是主要的。

那麼,爲何有本小說中,出場的那些英雄好漢們,個個都在喫牛肉呢?

其實《水滸傳》也有賣豬肉的描寫,如魯達找鎮關西(鄭屠夫)那次,不過,豬肉在這裏就是個道具,沒了它下文沒法進行。再往後看時,出場一位好漢,點的就是“牛肉”。有人就進行過統計,這本小說,關於屠宰或者喫肉的描寫就有134處之多,明明白白的說是“牛肉”的就有48處。

宋江被髮配江州之時,他和李逵有段喫飯的描寫。李逵這邊三下五除二將三碗魚湯連着骨頭都給喫了,宋江是個喜歡幫助別人的人,看着李逵這副喫相,肯定是餓極了,而且,還沒喫飽。於是,這時宋江的愛心又出來了,就對酒保說:“去切兩斤肉給我這個大哥。”酒保倒是實誠人,直接告訴宋江,店裏只賣羊肉,沒有牛肉。結果,李逵聽了大怒,將碗中的魚湯直接潑了酒保一身。

若是瞭解宋朝的法律,就知道,酒保真說的是大實話。

那時誰敢賣牛肉,可是違法的事,且處罰很重。只要是盜殺了牛,不管是公是私,主犯處死,從犯罪減一等。哪怕是盜割了牛的鼻子或者牛腳,也是一樣,主犯處死。這個刑律判罰很重,偷了牛又將牛宰了,就是死罪。若是殺自己的牛呢?“決脊杖十七”。這個刑律後來也有所調整,到了宋真宗時,那些殺牛的人,量刑上達不到死罪的,一律投進大牢,“當從重斷”。某種意義上說,牛比自家的兒子還寶貝。

不光是宋朝,其實,在中國古代,牛確實一直都是最高貴的動物。

在《禮紀·王制篇》中是這麼說的,統治者祭祀天地祖宗時,祭品分爲兩個等級:第一等級是牛、羊、豬,合稱三牲,叫做太牢。而第二等級是減掉牛,只有豬、羊,叫做少牢。天子(周王)有資格用牛在肉的太牢,而低一等級的諸侯公爵只能用沒有牛的少牢。

排名第二的動物則是羊,《王制》規定“大夫無故不殺羊”,大夫相當於部長級別了,可見,羊的地位也是很高的。而狗,則規定“士無故不殺犬、豕”,也就是狗與豬。士相當於現在的公務員階層,當然,士還不是最低的,最低的自然是普通老百姓了。

《王制》規定:平民百姓沒有經過特別許可,不允許喫珍稀動物,其中自然就包括身份最高貴的牛了。那時的牛,就是農耕最大的動力來源。統治者想的是天下這麼多人要喫飯,若是形成了喫牛肉的風氣,自然會影響農耕的效率。所以,在宋朝應是看不到有賣牛肉的鋪子,羊肉倒是有,而且,還不少。

那麼,爲何作者還就這麼偏偏強調喫牛肉呢?

吳用請阮氏三兄弟加盟時,先是阮小七切了十斤牛肉,後又是吳用再去切二十斤牛肉,給人感覺是不是這些人不將朝廷的律令放於眼中?其實,作者就想要這樣的效果。108好漢齊聚梁山,做的事不就是不將朝廷放於眼中嘛,連朝廷都不怕,自然事事都要反着來。

若是不瞭解宋朝的律令,估計很多人讀起來只會有“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暢快淋漓感,覺得這很是符合英雄們的豪爽俠義風格。若是知道宋朝的一些真實情況,就會明白作者的用心良苦,處處都體現着好漢們的反抗精神。事實上,這應是作者在通過這些細節的描述,暗示着他們的一些決定。

就如吳用和阮氏三兄弟喫飯,爲何兩次突出“牛肉”,吳用是去找人家入夥的,而阮小七上來就是牛肉招待,這其實就表明:阮氏內心已經有此想法了。再看林沖那段,他決定上梁山前,做了什麼?懷裏是牛肉,槍上挑的是好酒。所以,一部小說,若要好好品味,一定得將它嵌入它存在的時代。

不然的話,看小說就是看個熱鬧,弄得最後大家還都以爲:原來好漢們都喜歡喫牛肉。所以說,這些梁山好漢喫的不是牛肉,是嚼的反抗朝廷的那股勁。也許可以做個大膽的推斷,作者如此寫,也許就是想用“牛肉”指代好漢們想反抗的一切,包括:朝廷。

再看看宋江,給李逵點肉時,說的只是二斤肉,不提啥肉。作爲押司,他心裏清楚,字裏行間都帶着一份小心。只是這位大哥,看着兄弟們大塊朵碩時,內心裏一直都在算着他的未來,意識與,這幫愛喫牛肉的兄弟們,也許他從來就沒有真正放於心上過。

參考資料:

【《水滸傳》、《禮紀·王制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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