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屈瀟(化名)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最終,屈瀟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原標題:無證駕駛+醉駕,賣車前司機開愛車兜風“告別”涉嫌危險駕駛

屈瀟(化名)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本文圖片警方提供

在賣掉愛車的前夜,沒有駕駛證的屈瀟(化名)竟一時衝動,開車上路,中途還喝起了小酒。

最終,屈瀟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5月22日0時50分許,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民警在中山北路武寧路路口設卡盤查時,發現一輛小客車駕駛員屈瀟有酒駕嫌疑,當民警要求屈瀟出示證件時,她竟表示自己沒有駕駛證,行駛證也沒帶在身邊。

經醫院抽血檢測,司法鑑定所司法鑑定,屈瀟血液乙醇含量爲1.62mg/mL,屬於醉酒駕駛。所幸在被民警查獲前,屈瀟駕駛的車輛未發生交通事故。

到案後,犯罪嫌疑人屈瀟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對自己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爲後悔不已。

據屈瀟交代,她最近不得不賣掉自己的愛車,在賣車前準備最後駕車出門兜一次風。途中因心情鬱悶就順路在某便利店買了兩罐啤酒“借酒澆愁”。在休息2小時後,自認爲酒勁已過,再次駕車上路,不料被民警查獲。

其實,早在2017年,屈瀟就因醉酒駕駛機動車,犯危險駕駛罪被寶山法院判處過刑事處罰,駕照也爲此被吊銷。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示:不少人認爲酒後稍作休息,或者晚上喝酒第二天早上開車,是沒有問題的,而事實證明並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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