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原縣殘聯理事長、現任縣殘聯正科級幹部的唐啓錄違規爲其妻子辦理了肢體四級殘疾證,累計領取城鎮貧困殘疾人和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共計8100元。都安縣殘聯領導班子成員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爲親屬辦理殘疾證並領取相關補助和慰問金,其行爲已嚴重違紀。

(原標題:一人任殘聯理事長 全家10人有“殘疾”————要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作爲縣殘聯理事長,怎麼你的父親、母親、妻子、女兒、妹妹等全家10位親屬都有殘疾證,並且全部領取殘疾人補助?這是怎麼回事……”

今年4月,廣西壯族自治區都安瑤族自治縣縣委巡察組遇到了一件怪事。

該巡察組對縣殘疾人聯合會進行巡察時,一份縣殘聯的幹部職工花名冊引起了巡察人員的注意。

這份花名冊裏有一位藍某,系女性聘用人員,在巡察人員的印象裏,其個人情況與剛剛看到的一份殘疾人花名冊裏的某位殘疾人竟然完全相同。巡察人員立即調出兩份資料進行比對,結果證明是同一人!縣殘聯竟然聘用有肢體四級殘疾的人作爲工作人員?

“這裏面可能有問題,大家過來看看,一定要把事情搞清楚。”巡察人員共同覈查比對後,當即把問題線索移交至都安縣紀委監委。

4月15日,都安縣紀委監委經研究決定,由縣紀委監委第三監督檢查室對此問題線索進行初核。隨着工作的不斷深入,覈查組發現這位聘用工作人員藍某竟然是縣殘聯理事長藍慶彥的女兒。資料顯示,她於2013年得到縣殘疾人聯合會同意,辦理了肢體四級殘疾證,並於2016年享受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資金5000元,同年,她又被縣殘疾人聯合會聘爲工作人員。

藍某真的是殘疾人嗎?縣殘聯聘用一位殘疾人,難道是因爲特殊崗位需要?帶着種種疑問,覈查人員隨即找到該單位一些工作人員瞭解情況。

“這位藍某是殘疾人嗎?”覈查人員在與縣殘聯的工作人員集體交談時,不經意間提出了這個問題。

“沒發覺啊,挺正常的。”

“你們再想想,平時誰跟她接觸多一些?能確認她真不是肢體殘疾嗎?”覈查人員仍然不露聲色。

“我們也不大清楚。不過她是我們理事長的女兒,具體情況你們可以問他。”

“除了你們理事長,殘聯還有誰比較瞭解她的情況?”

“我們理事長的兒子也是我們單位聘用人員,他肯定熟悉。”

……

看來,縣殘聯在聘用人員方面可能存在違規問題。

4月24日,經都安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都安縣委批准,都安縣紀委決定對縣殘聯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隨着審查的不斷深入,縣殘聯的諸多問題浮出水面。

2013至2017年,縣殘聯理事長藍慶彥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爲其父親辦理聽力二級殘疾證、爲其母親辦理肢體二級殘疾證、爲其妻子辦理肢體四級殘疾證,並且,其女兒、弟弟、妹妹和其他親屬共10人,均辦理了不同等級不同類別的殘疾證。這些親屬據此累計得到殘疾人就業扶助資金2.5萬元、貧困戶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補助資金1.6萬元、助殘扶貧工程補助1000元、“陽光家園計劃”居家託養殘疾人補助資金3000元等補助資金共計5.48萬元。

上行下效,縣殘聯副理事長梁家鵬也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爲其妻子、父親、母親、岳母、哥哥等5人辦理了殘疾證,上述親屬據此獲得各項補助資金3.93萬元;另一名副理事長梁志明同樣爲其5名親屬辦理了殘疾證,並領取相關補助2.17萬元;原縣殘聯理事長、現任縣殘聯正科級幹部的唐啓錄違規爲其妻子辦理了肢體四級殘疾證,累計領取城鎮貧困殘疾人和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共計8100元。

“真的是‘全家領殘補’的一個領導班子呀!”啼笑皆非之餘,調查人員對此感嘆不已。

都安縣殘聯領導班子成員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爲親屬辦理殘疾證並領取相關補助和慰問金,其行爲已嚴重違紀。究其根源,調查組發現,該縣殘聯領導班子的權力運行機制極不規範,一把手大搞“一言堂”,帶頭違規違紀。班子其他成員也上行下效,在用人和資金審批、殘疾人資格審查等方面不堅持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原則,失去了制度的剛性約束,導致縣殘聯領導班子集體嚴重違紀現象的發生。

事情發生後,涉事人員均主動將違紀款項上繳。2020年5月10日,藍慶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同時根據黨政紀匹配的原則,補充對其進行政務立案調查,目前正在辦理中;梁家鵬受到政務記過處分;梁志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唐啓錄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案件辦結不意味着終結。縣殘聯領導班子集體違紀案的發生,暴露出縣殘聯的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我們將督促縣殘聯通過深刻查擺問題、舉一反三,紮緊制度籠子,做實做深案件查辦‘後半篇文章’,避免此類問題再次發生。”都安縣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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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建磊 本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作者:李欽振 責任編輯:史建磊_NBJ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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