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當付出的代價高於收穫,結果便不算贏。

01:
費力的事情不一定能討好,就好像在謀事之時,讓你感到艱難的事情,未必會有一個好的結果,而且那一些讓你拼盡全力去獲得的東西,最後你會發現,這個結果已經失去了本身的價值與意義。
也就是自己付出的代價早已高於了收獲,即便是獲取,最後也並不算贏。
《孫子兵法》之中有這樣一句話:
夫用兵之法,全國爲上,破國次之;全軍爲上,破軍次之;全旅爲上,破旅次之;全卒爲上,破卒次之;全伍爲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大凡用兵作戰,法則就是讓敵人全部降服爲上策,擊破敵國是略勝略遜一籌;讓敵人全部降服爲上策,擊敗敵軍略遜一籌;使敵人全部降服爲上策,擊敗敵人略遜一籌;讓敵人全部士卒降服爲上策,擊敗士卒略遜一籌;讓敵人全伍降服爲上策,擊敗敵伍就是次一等。百戰百勝並不算最高明的,不戰而屈人之兵纔是最高明的。

在《道德經》中說: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強。
意思就是說軍隊所停駐的地方,田地裏必然會荊棘叢生,大戰之後,必定會有凶荒的年月,善於用兵,能夠達到基本的目的就立即停止,並不因兵力強大而耀武揚威。
道家思想是反戰的,他認爲戰爭會帶來極大的損傷,會讓田地裏生出荊棘,也會引來荒年,所以不要企圖以武力這樣的方式來達到自己的目的,所以更不要過分逞強,只要保證自己的利益就可以了。
戰爭都應該是迫不得已的行爲,因爲一場戰爭就代表着自己需要損耗自身的精力,心血,最起碼,對於糧草都是一個極大的損耗。
即便是贏了,對於自身造成的損失也是不可估量的,或許造成的結果,還會失去本身該有的價值和意義,所以“不戰而屈人之兵”纔是上上策。

02:
而且從另一種角度來說,通過武力去解決的問題,體現的只是自己的力量,而通過謀略和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方式解決問題,靠的是天道,順應的是規則。
兩者相比,“不戰而屈人之兵”更省心省力,也是極佳的處事哲學。
日本西武企業的總經理堤康次郎在人生遲暮之年立下遺囑,讓自己的兒子作爲繼承人。
但是他交代給兒子一個遺願,就是:對企業不可輕舉妄動,十年之後再做動作。
也就是說,十年之內,在公司上不要有任何大的變化,也不可增加任何大的項目,等十年之後再付諸行動。
他的兒子遵循了遺言,就這樣過了十年,十年之後,他兒子說:“十年雖然是一個漫長而又煎熬的過程,但是終於瞭解了父親的用心,才知道父親偉大的地方。”
原來,當時他只有二十九歲,他對於自己父親的企業做過很多設想,但是迫於父親的交代,他只能在十年之內壓制了自己的想法,十年之後,他再回過頭審視他曾經的想法時,便明白父親讓他十年不要變革的初心。

因爲對於他的企業來說,已經非常穩固,在經營上不會出現大的問題,只要持續發展就已經足夠了,而且他父親知道,他的想法雖然新穎,但是經不住時間和市場的考驗,一旦付諸行動,在一番折騰之後,即便獲得了自己想要的目的,但是會因爲這樣的折騰而帶來更多的問題,這是得不償失的,這也會成爲企業走向滅亡的誘因。
所以他的父親讓他停留十年的時間,一來能夠壓制他的輕浮心態,二來讓他有一個認知自我的時間,第三就是避免大動干戈,所造成的影響。
對於一些事情來說,大動干戈的去做,按照自己的想法實施,未必會實現自己的所想,順應規則纔是智慧。
就像在人生的事業謀劃方面,我們要做一些應該去做的事情,不是違背天道,企圖通過費心費力的強硬行爲來達到自己的目的。
如果逆天行之,不但難以達到目的,還會因爲過度折騰而勞民傷財。

文|國學書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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