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電動三輪車,抓了! 車輛已起回!
摘要:爲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確保社會治安有序穩定,東莞橋頭公安持續開展盜竊、詐騙等專項打擊行動,於近日成功破獲一宗盜竊案件,抓獲嫌疑人1人,刑事拘留1人,起回電動三輪車1臺,爲羣衆挽回損失。經審訊,嫌疑人肖某明(男,50歲)對其盜竊他人電動車的行爲供認不諱,並交代將所盜竊電動車賣給了橋頭鎮一便利店,辦案民警遂立即前往該店鋪,當場起回被盜電動三輪車1輛。
“喂,110嘛?我的電動車不見了!!”
爲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確保社會治安有序穩定,東莞橋頭公安持續開展盜竊、詐騙等專項打擊行動,於近日成功破獲一宗盜竊案件,抓獲嫌疑人1人,刑事拘留1人,起回電動三輪車1臺,爲羣衆挽回損失。
案件回顧
2020年5月27日上午8時許,橋頭公安接羣衆李先生報案稱:其電動三輪車停放在橋頭鎮田新社區文明路一門口被盜竊了。
▲起回被盜電動三輪車
接報後,分局立即出警到場調查情況,迅速開展勘查。經偵查,民警快速掌握了盜竊嫌疑人的犯罪證據和體貌特徵,隨即開展布控追蹤。
▲嫌疑人盜竊電動三輪車
5月28日10時30分許,分局便衣伏擊組通過排查發現盜竊嫌疑人在橋頭廣場附近出現,隨即組織警力開展抓捕,成功將其抓獲並帶回派出所審查。
經審訊,嫌疑人肖某明(男,50歲)對其盜竊他人電動車的行爲供認不諱,並交代將所盜竊電動車賣給了橋頭鎮一便利店,辦案民警遂立即前往該店鋪,當場起回被盜電動三輪車1輛。
目前,嫌疑人肖某明因涉嫌盜竊罪已被依法處予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
出門在外 小心防盜
關鍵在我們要提升防範意識!
以案說防
警方提醒廣大羣衆學習防盜知識:
1、要提高警惕,白天出門或晚間休息要注意鎖好門窗,保管好自身的貴重財物!
2、在公共場所要注意觀察周圍形跡可疑人員,防範偷盜、扒竊。
3、在房屋或企業、店鋪門外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強化物防、技防設施。
4、如發生物品被盜,請儘快撥打110報警,提供線索,協助警方破案。
法 律 規 定
【盜竊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治安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