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12月12日,雲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表示,雲南至今沒有一家平臺完全符合國家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將根據有關整治安排,對所有納入整治範圍的網貸機構全部取締退出。12、 2020年3月17日,吉林省P2P網貸風險處置應對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網貸機構取締公告”顯示,根據國家統一安排部署,吉林省自2016年以來,持續開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P2P網貸機構)風險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本着實事求是、依法合規、穩妥有序的原則,深入調研分析,集體研究論證,對存量的14家P2P網貸機構逐家合法性合規審覈,其中有12家機構已清退,2家機構被立案偵查。

  原標題:湖北宣佈轄內網貸機構全部停業!全國各省P2P清退進度條已過半

作者:苗藝偉

在湖北取得新冠疫情防控攻堅戰後,湖北地方金融局近日宣佈轄區內網貸機構全部停業,成爲中國中部地區最後一個全面清退網貸機構的省份。

5月29日,湖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佈公告稱,根據國家統一部署,湖北省自2016年以來,持續開展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全省納入專項整治的147家法人網貸機構,沒有一家完全合規並通過驗收,所有P2P網貸業務也未經過金融監管部門審批或備案。截至目前,147家法人網貸機構已全部停業。

公告表示,已停業的網貸機構應主動向註冊地市場監管部門、通信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注銷、變更手續。任何機構未經許可不得開展P2P網貸業務,一經發現,按照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予以取締。

據界面新聞記者統計,目前,已經有湖南、山東、重慶、河南、四川、雲南、河北、甘肅、山西、內蒙古、陝西、吉林、黑龍江、江西、安徽,以及湖北 ,共16個省、市、自治區,先後宣佈取締轄區內全部網貸業務;未完全清退的省份中,寧夏、貴州已經分別公佈了三批取締網貸名單。

其中,中部省份成爲網貸清退最快的地區,然而,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廣東、天津5個經濟發達、網貸平臺較爲集中的地區仍然面臨着網貸整治清退嚴峻的“攻堅戰”。

4月24日,網貸整治領導小組在互聯網金融和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披露,截至2020年3月31日,全國實際在運營網絡借貸機構仍有139家,比2019年初下降86%,借貸餘額下降75%,出借人數下降80%,借款人數下降62%。整治工作開展以來,累計有近5000家機構退出,互聯網資產管理、虛擬貨幣投機炒作、非法外匯交易等其他領域存量風險有序出清。

會議指出,過去一年多來,各部門各地方合理把握整治時機力度節奏,加強上下聯動,勇於擔當、積極作爲,分類施策,堅持把機構退出作爲整治工作的總方向,力爭“能退盡退,應關盡關”,全年堅持穩中求進、不急不緩,重點推動機構良性退出,同時主動出擊,精準拆彈,一些積累多年的風險點得到清理,一批久拖未決的案件得以處置,互聯網金融和網貸領域風險形勢得到根本好轉。

會議表示,雖然互聯網金融和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很大成績,但也要看到,現階段的形勢仍然十分複雜,尚有一些問題未根本解決。今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又給整治工作帶來新的挑戰,後續工作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

附16個 “一刀切”清退P2P網貸平臺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名單

1、 2019年10月16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公告稱:“2016年以來,我省P2P網貸行業一直在進行專項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臺完全合規通過驗收。我省其他開展P2P業務的機構及外省在湘從事P2P業務的分支機構均未納入行政覈查,對其開展的P2P業務一併予以取締。”

2、 2019年10月18日,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佈了《網絡借貸行業風險提示函》(下稱《提示函》),《提示函》稱,當前,P2P網貸行業正在進行風險專項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臺完全合規通過驗收。未來將對全省範圍內未通過驗收的P2P網貸業務全部予以取締。

3、 11月8日,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公告稱:“2016年截至目前,我市沒有一家機構完全合規並通過驗收,所有P2P網貸業務也未經過金融監管部門審批或備案。現對29家已報告結清P2P網貸業務、擬主動退出的機構進行公示,同時,對我市其他機構開展的P2P網貸業務一併予以取締,任何機構未經許可不得開展P2P網貸業務。”

4、11月15日,河南省方金融監管局公告稱,2016年以來,河南省網絡借貸行業一直在在進行專項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臺完全合規也通過驗收,外省在豫從事網絡借貸業務的分支機構也均爲在當地金融監管部門備案。

5、12月4日,四川省金融監管局在官方網站發佈公告稱,經省網貸應對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會商會審,目前沒有一家機構業務完全合規,即日起,對我省業務不合規網貸機構及省外未經許可的網貸機構在川開展的P2P網貸業務,全部依法依規予以取締。

6、12月12日,雲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表示,雲南至今沒有一家平臺完全符合國家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將根據有關整治安排,對所有納入整治範圍的網貸機構全部取締退出。

7、12月13日,河北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表示,根據行政覈查結果,全省未有一家開展P2P網貸業務的機構完全符合“一個辦法三個指引”有關規定。對行政覈查不完全合規以及未納入行政覈查的所有開展P2P網貸業務的機構均屬違規經營,全部依法依規予以取締。同時,敦請省內各開展P2P網貸業務的機構立即停止開展新業務,有序消化存量業務,按相關規定和程序辦理經營範圍變更或工商註銷登記手續。

8、12月19日,甘肅省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組表示,甘肅省內至今沒有一家網絡借貸公司完全合規通過驗收,外省在甘肅從事網絡借貸業務及分支機構均未在當地金融監管部門備案。

9、12月20日,《山西日報》公告顯示,山西省對晉商貸、衆創金融等26家P2P平臺的P2P業務予以取締,同時15家在營機構也因P2P業務不符合監管政策而被取締。除此之外,山西省內其他開展P2P業務的機構和在山西省內從事P2P業務的省外機構,因未納入行政覈查也一併被取締。至此,山西省P2P平臺“全軍覆沒”。

10、2020年3月8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發佈公告表示,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內蒙古自治區持續開展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截至目前,註冊在其轄區內的21家網貸機構均未完全符合“一個辦法三個指引”要求並通過驗收,其中13家已清盤退出,2家被立案偵查,其餘6家存量機構已停發新標、自願退出網貸行業,並將按照退出承諾清理債權債務、辦理註銷登記或進行名稱和經營範圍變更。其他在蒙開展網貸業務的機構均未經內蒙古自治區金融監管部門審批或備案。

11 、3月15日,陝西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簡稱“陝西金融局”)發佈《網絡借貸行業風險提示函》,提示函稱,截至目前,註冊在陝西省的19家網貸機構均未完全符合“一個辦法三個指引”要求,並均未通過互金整治辦和省網貸整治辦檢查驗收。而外省在陝從事P2P業務的分支機構均未納入行政覈查,所有開展網貸業務的機構均未經金融監管部門審批或備案。

12、 2020年3月17日,吉林省P2P網貸風險處置應對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網貸機構取締公告”顯示,根據國家統一安排部署,吉林省自2016年以來,持續開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P2P網貸機構)風險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本着實事求是、依法合規、穩妥有序的原則,深入調研分析,集體研究論證,對存量的14家P2P網貸機構逐家合法性合規審覈,其中有12家機構已清退,2家機構被立案偵查。根據國家P2P網貸機構清理整頓“一個辦法三個指引”有關規定及相關文件要求,現對吉林省納入整治範圍的14家存量網貸機構全部予以取締。

13 、3月18日,黑龍江省P2P網貸風險應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告顯示,黑龍江省自2016年以來,持續開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P2P網貸機構)風險專項整治。 截至目前,註冊在黑龍江省的納入整治範圍的32家網貸機構均不符合“一個辦法三個指引”有關規定,未通過驗收。 其中,18家已良性退出,3家被公安機關立案,其餘11家存量機構已停發新標並退出P2P網貸行業。

14、4月9日,江西省網貸整治辦副主任、江西銀保監局黨委委員、二級巡視員熊偉同志強調,要將網貸風險整治工作精神傳導到每一家網貸機構,打消網貸機構繼續經營的幻想。

15、5月20日,安徽網報道,安徽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表示,截至4月末,全省94家P2P網絡借貸機構全部停業退出,存量風險有序化解。

16、5月29日,湖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佈公告稱,根據國家統一部署,湖北省自2016年以來,持續開展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全省納入專項整治的147家法人網貸機構,沒有一家完全合規並通過驗收,所有P2P網貸業務也未經過金融監管部門審批或備案。截至目前,147家法人網貸機構已全部停業。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