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但是到了令狐德棻寫這段歷史的時候,總不能說宇文泰給楊忠賜了個名字叫“楊虜”吧。楊忠左臂夾着猛獸的腰,右手伸到猛獸嘴裏,把舌頭給拔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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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炒米視角
可以明確一點的是楊忠殺死的絕對不是老虎。我們可以細究一下楊忠殺死猛獸的手法。
嘗從太祖狩於龍門,忠獨當一猛獸,左挾其腰,右拔其舌。太祖壯之。
楊忠左臂夾着猛獸的腰,右手伸到猛獸嘴裏,把舌頭給拔出來。如果是老虎,這個姿勢殺老虎,除非楊忠是奧特曼或者鐵甲機器人。
因爲先不說一個人是否可以通過一隻胳膊就可以夾住一隻老虎,也不論老虎的利齒,單就老虎的舌頭都是帶倒刺的,舔到人的手上,可以很輕易地掀起一層皮。
所以能一隻胳臂夾住腰制服的猛獸,理論上個頭不會太大,至少總體體量是不會過於超過一個人的重量的。其實能把手伸到他的嘴裏拔舌頭,說明這隻猛獸理論上是沒有犬齒,舌頭上是沒有倒刺的。所以這極有可能是一個體型較大的食草動物。比如麋鹿、羚羊、麂子之類的動物。
楊忠打死了猛獸,宇文泰賜楊忠表字“揜於”,這不等於楊忠打死的猛獸叫“揜於”。
根據大師錢繆的研究,“揜於”是鮮卑語音譯詞,曾經在北魏的時候,在“北臺”(北魏舊都平城,後來遷都“南臺”洛陽),這個詞在漢語中就一個字“虎”。但到了唐朝以後,因爲避諱李虎,所以謂之“虜”。
《周書》是唐初令狐德棻撰寫的,所以既要考慮到宇文家族和先主楊家的情分,又要考慮到避李家的諱,所以乾脆用了“揜於”這麼個鮮卑語音譯詞。
其實真實的歷史場景更可能是這樣的。
楊忠因爲太生猛,生生地手撕了一隻麋鹿。宇文泰一看楊忠,這不就是一隻活脫脫的老虎麼?於是賜了楊忠爲“楊虎”。
但是到了令狐德棻寫這段歷史的時候,總不能說宇文泰給楊忠賜了個名字叫“楊虜”吧?又不能叫“楊虎”,那乾脆就叫“楊揜於”,反正你們知道這就是老虎的意思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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