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合議庭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進行了詳細的法庭調查,在法庭辯論環節,控辯雙方對於本案的事實認定、定罪量刑以及法律適用等均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童某鍾做了充分的最後陳述。公訴機關指控,2019年7月1日,被告人童某鍾因對當地鎮政府在處理房屋拆遷方式、土地徵收補償方面不滿,駕駛長安牌汽車帶妻子到施工現場阻工,當地派出所將其妻子帶走調查。

5月27日下午3時到5時,江西省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利用遠程視頻連線的方式公開開庭審理江西省鷹潭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的被告人童某鍾故意殺人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9年7月1日,被告人童某鍾因對當地鎮政府在處理房屋拆遷方式、土地徵收補償方面不滿,駕駛長安牌汽車帶妻子到施工現場阻工,當地派出所將其妻子帶走調查。於是被告人童某鍾警告站在童某好身邊的童某德等人離開,將車開至三十米左右處調頭直接加速朝童某好方向撞去,站在童某好身邊的童某根因躲避不及被撞傷,經司法鑑定童某根損傷程度爲重傷二級。同日,童某鐘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2020年2月15日,被害人童某根死亡。經法醫學鑑定,童某根因重型顱腦損傷遺留嚴重腦功能障礙且併發肺部感染導致多臟器功能衰竭死亡。

法庭依法進行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及被告人最後陳述等庭審程序,充分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的各項權利。合議庭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進行了詳細的法庭調查,在法庭辯論環節,控辯雙方對於本案的事實認定、定罪量刑以及法律適用等均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童某鍾做了充分的最後陳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及被害人親屬、被告人親屬參加了法庭旁聽。因案情複雜合議庭對該案依法進行評議後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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