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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列传》无疑是司马迁《史记》中最为精彩、最具观赏性的篇章。那些“士为知己者死”的刺客慷慨悲壮令人热血沸腾的英勇事迹,直到今日读来仍觉酣畅淋漓、大呼过瘾。
见载于春秋战国时期文献史料的刺客还有许多,《史记》中仅录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等五人,其中原因暂不在文章讨论范围。
《史记-刺客列传》收录的五人,司马迁是按时间顺序写的,如果按武力值来排名的话,这五位著名刺客中究竟谁才是第一人呢?
如果光论名气的话,荆轲是理所当然排一位的。
一讲到荆轲,人们脑中就会跃出“图穷匕见”的四字成语,眼前就会自动浮现一幅“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慷慨激昂的画面。
荆轲本来是个普通人,却被后世视为“勇者之圣”,正是因为司马迁不吝笔墨,将荆轲人设为智勇双全刺客的缘故。
荆轲是历史上最著名刺客不假,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战国末期,荆轲绝非是天下知名的刺客。
相反,他最多只是一个江湖中人,甚至连刺客都算不上。小编这样讲绝不是危言耸听,故意吸引眼球。只要是稍微有点思考能力的人,就会明白,倘若荆轲真的是著名刺客,秦王怎么会给他与之单独相处的机会?即便给这个机会,必然是各种提防,秦王不会拿自己的性命陪他疯,安防问题容不得有半点闪失。
荆轲刺秦的失败,总而言之大约有以下三个原因。
首先,荆轲虽然有过人的强悍心理,“好读书击剑”,但他的武功平庸。
据《战国策》记载,荆轲在江湖上游历的时候,曾与榆次盖聂论剑。结果令人诧异——盖聂只是“怒而目之”,荆轲就落荒而去;游于邯郸,与鲁句践争道,鲁“怒而叱之”,荆轲即“嘿而逃去”。
明明不是对手,偏偏有人要为荆轲辩护,说荆轲所以如此,并非胆小怕事,而是不较一时长短,不逞一时匹夫之勇。既称论剑,自然需在剑法上一较高下的。既是不逞一时之勇,干脆就绕道走好了,何必自取其辱呢?
《射雕英雄传》中,裘千仞参加华山论剑,自知功夫不济才果断闪人的。这绝不是什么不逞一时之勇,而是识时务,说白了好汉不吃眼前亏。
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既然敢去和盖聂论剑,至少要在剑法上比个高低的,被人眼睛一瞪,就不战而退,只能说是荆轲有自知之明。
其次,荆轲的雇主燕太子丹制定的刺秦计划本身就愚不可及。
荆轲的大名传诸后世,正是因为刺秦一事,然而,在燕太子丹的计划中,荆轲此行是“劫”,实在不行,退而求其次才是刺杀(“则不可,因而刺杀之”)。
实施刺秦,本来就是一个撞大运、低概率的活,太子丹居然异想天开的想要劫持秦王做人质夺回失地。还真的是应了那句,不怕狮子一样的对手,就怕有猪一样的队友。
即便退一万步讲,荆轲刺死了秦王,秦人能如他所愿归还失地吗?用脚趾头想,也会知道,秦人一定会大起三军前来报复的。
第三,刺秦计划操之过急,结果导致前功尽弃。
制定了计划,一些必要的前期工作才做完,燕太子丹就迫不及待了。
荆轲千金一诺,既然答应了雇主,就一定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哪知道太子丹竟然“疑其改悔”,为了激荆轲,说出了不如先派遣秦武阳先行一步的话来。
荆轲当时就怒了,也不由得他不发怒。太子丹的诛心之语,实在是对他的一种侮辱。当下荆轲就发飙了,怒斥太子丹:“何太子之遣,往而不返者,竖子也。且提一匕首入不测之强秦,仆所以留者,待吾客与俱。今太子迟之,请辞决矣。”
荆轲之所以不急于付诸行动,是在等一个帮手的到来。荆轲这样做,是谋定而后动,为的是增加成功的可能性。
哪知道太子丹鼠目寸光,用言语挤兑他,逼迫荆轲早日出发,于是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时刻,荆轲不得不慷慨请辞。
刺秦之事非同小可,自然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结果诡异的一幕发生了——
至易水之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征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羽声伉慨,士皆嗔目,发尽指冠:于是荆轲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送行又是喝酒,又是唱歌,还搞得“士皆垂泪涕泣”,行刺,似乎无须此小女儿态。
明明知道此行是去赴死,荆轲依然视死如归,果然是条汉子。从重然诺的角度来说,荆轲言出必践,值得尊敬。但事情搞得这么多人知道,实在是不应该,真正的刺客都是独行狼,惟恐被人窥破行迹才符合行规。
但从身为刺客的角度来分析,荆轲不但没有刺死秦王,还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做为刺客,荆轲无疑是失败的。
《史记-刺客列传》中,荆轲的故事在五人当中最为详实,这个原因司马迁在文章末也做了说明——“始公孙季功、董生与夏无且游,具知其事,为余道之如是”。
荆轲刺秦的故事,距离司马迁生活的时代不过数十年,公孙季功、董生、夏无且三人对荆轲其人其事了解甚多,司马迁和他们交往,所以在他笔下,荆轲活灵活现,刺秦之事有如亲眼目睹。
其余四个刺客的事迹,就似乎无法与光环加持的荆轲相提并论了。
专诸刺王僚,靠的是一个“勇”字;豫让刺赵襄子,靠的是一个“信”字;聂政刺韩累,突出的是一个“孝”字。尤其是聂政,司马迁把他列入,大概是为了歌颂他的“有孝心、重亲情”的一面。至于他的行为,最多算是快意恩仇,并无其它积极意义。严仲子与韩累,并无正邪善恶之分,倘若是韩累赏识聂政,聂政也会为报知遇之恩“士为知己者死”的。
这样的刺客,谁给的钱多就接单了,严格讲来,聂政这样的刺客只是政治家手中的利刃,没有思想,细思极恐。
三人中,以聂政功夫最高。但是,虽然都完成了使命,但无一例外都付出了生命为代价。
因此,三人较荆轲略强一二,但也并非最佳刺客。
刺客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呢?
不在于血溅当场,而是达成目的后还可以全身而退。从这一角度来说,司马迁笔下真正最牛叉的刺客是着墨最少的曹沫。
曹沫是历史上最早的刺客,在司马迁的笔下,曹沫“以勇力事鲁庄公”,是个武勇之人。他所处的时代,正是齐桓公疯狂扩张、吊打凌虐众诸侯的时候。
鲁与齐战,三战皆北,被迫在柯地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在双方签约的仪式上,曹沫突然用匕首逼住了齐桓公,要他退还鲁国的土地。光棍不吃眼前亏,在寒光闪闪的匕首面前,齐桓公也霸气不起来,只好点头答应。
见齐桓公同意,曹沫这才收起匕首,不动声色的退回原位。小白脸色煞白,恼羞成怒之下打算收回成命。管仲急忙劝道万万不可,贪小利而失信于诸侯,划不来啊,说到做到,更显大国风范。
曹沫智勇双全,谋定而后动,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干净利落的搞定了齐桓公。同时,想到了齐桓公不会因为此事失信于人,算度深远,既知己、更知人,一击中的全身而退,颇有“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大侠风范。
而且,曹沫的行为乃是为国为民的大义之举,绝非什么小恩小惠的报知遇之恩。
这样的刺客,才是真正令人敬仰的刺客。
另外,曹沫劫持齐桓公,只是客串一回刺客。他的主业是行武之人,真实身份是将军,而且是载入史册的那种。曹沫另有一个名字叫曹刿,关于他的事迹收入在了中学课文中,题目就是《曹刿论战》。
提出“肉食者鄙,未能远谋”理论的是他,“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现场指挥对齐作战,并最终取得胜利的还是他。
从毛遂自荐,到战前敌我分析,战场的临敌指挥,再到战后的追击,出身低微的曹刿表现堪称完美。
对曹刿的军事才能,老人家赞不绝口,他所说“卑贱者最聪明”,最聪明者其中就有曹刿。同时认为,长勺之战是中国战争历史上著名的以弱克强、后发制人的有名战例,值得学习借鉴。
做将领,曹沫可以运筹帷幄,战胜强敌;做刺客,曹沫有勇有谋,而且事毕后,全身而退。这才是刺客中的刺客,高手中的高手。
曹沫的事迹,在春秋战国时已经成为传奇,曹沫虽然人不在江湖,但江湖上一直都在流传他的故事。时称“曹沫之奋三尺之剑,一军不能当”,勇冠三军,其实指的就是曹沫。
就连燕太子丹请荆轲刺秦,初衷也是想要荆轲效法前辈高人曹沫,来个依样画葫芦(“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之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矣;则不可,因而刺杀之”《战国策-卷三十一》)。
与曹沫相比,荆轲只能甘拜下风。
说曹沫是刺客界的大V,相信不会有反对意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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