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政府出臺《關於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產八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通過補助、獎勵等方式,鼓勵和支持農民多種糧。

根據《措施》,對種植雙季稻的種植戶,當年度給予一次性補助400元/畝;種植面積達100畝的,當年度再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種植面積每增加100畝追加獎勵1萬元,單個種植戶當年度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再生稻種植面積達30畝以上的種植戶,當年度給予一次性補助300元/畝。對當年度新流轉的耕地調整種植用途改種水稻,且種植面積達30畝以上的種植戶,給予一次性補助200元/畝。

《措施》明確,鼓勵拋荒撂荒耕地種植糧食作物,對拋荒撂荒耕地復耕後用於種植糧食作物,且相對集中連片種植面積5畝以上的種植戶,當年度給予400元/畝的一次性補助。

此外,福州還加強對糧食生產的金融支持。對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購置插秧機、收割機、穀物烘乾機所產生的利息,給予50%的貼息補助;引導本地金融機構專門開發用於促進糧食生產的信貸產品。在支持糧食保護價收購方面,執行秈稻穀最低收購保護價政策,敞開收購本市域內農戶當年度新糧。國有收儲企業收購產生的價差由本級財政資金補足。(記者 卞軍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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