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新闻讯(王婷 张宇 记者何兴丽)人民警察依法履职是在维护社会安定秩序,维护国家法治尊严,却有部分人员法律意识仍较为淡薄拒不配合执法,甚至同执法人员发生争执和冲突。6月4日,呼玛县公安局对一起妨害公务案进行侦办,有效地维护法律尊严。

6月4日9时许,呼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长虹边境派出所附近品德啤酒庄园熟食店门前的道路上,查处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拦截了一辆驾驶员未系安全带的车辆,在向驾驶员开具处罚决定书时,与该驾驶员同行的一名女子张某某强行抢夺驾驶证、行驶证,并对执勤民警进行侮辱谩骂、追打。追打过程中将民警脖子挠伤,并在抢夺民警所使用的执法记录仪过程中将执法记录仪打掉摔坏,妨碍其正常执法。

案件发生后,呼玛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根据《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迅速启动维权机制,及时调查取证,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目前,呼玛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已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予以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