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擇日非迷信

國人無論辦什麼喜事,都會選黃道吉日。選吉日,自古有之,非迷信。擇日屬民俗文化,是中華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從古至今,上至帝王、皇親國戚,下至黎民百姓,凡辦喜慶之事,都會查黃曆選吉日的,圖的就是吉祥、如意。是張三的吉日,不一定就是李四的吉日。吉日是根據每個人的生辰八字而定的。

其實,每個月的吉日並不多,有很多日子是不能用的。

比如“三娘煞”,就有六個日子不能用。每月的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十二、廿十七。比如每月有一天“楊公忌”日子,從正月十三算起,每個月少兩天便是,七月有兩個日子,一年內共有十三個日子不能用。比如“紅沙日”,不可用。比如春不用卯日,夏不用午日,秋不用酉日,冬不用子日。比如每個月節氣的前後兩天不能用。比如初一、十五兩日不可用。還有與選日當事人的屬相向衝、克、刑、害的日子不能用。選日當事人八字的忌神日不能用。另外,清明、農曆七月十五和十月初一三個“鬼節日”就更不能用了。這樣一來,那麼每月的可用之日就不多了,所以說,擇日看似容易,實際上是難的。

去年秋的一天,我在合肥市賴少其藝術館廣場與幾個人談擇日的話題,有個中年男人對衆人說:我纔不信呢,全是迷信,全騙人的。我看了他一眼說:你信不信是你的事,但不可否定中華傳統文化,我問你,你孩子結婚,會選在清明節這天嗎?你爲孩子辦喜宴,會選農曆初一、十五這兩天嗎?他聽後沒加思索地說:當然不會。他剛說完,在場的衆人都不約而同地笑了。他見狀,轉身就走了。擇日,一定要選與當事人屬相三合、六合的日子,要選當事人八字喜用神的日子。辦喜事,乃人生大事,我建議最好找專業人士選一下。

作者:閆學紅,系易學實戰專家,從事易學文化研究三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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