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瀟湘晨報

記者| 肖傑

被害人於婉兒歿年10歲,是於教達的大女兒。

因爲沒有完成作業,2019年6月底,於教達在成都家中,用藍色塑料跳繩折短對其進行抽打。前後持續五六分鐘,直至於婉兒承認錯誤。

事發當晚,於教達妻子回家後發現孩子昏倒且傷勢嚴重,就讓於教達將孩子送醫院搶救。

其間於教達撥打“110”投案,民警隨後在成都市婦女兒童醫院將其抓獲。

同年7月19日中午,於婉兒經搶救無效死亡。經司法機構鑑定,原因符合顱腦損傷及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多器官功能衰竭合併感染死亡。

對此,於教達辯解,他沒有想把女兒打成輕傷、重傷、致殘致死的主觀意識,只是一時之氣,傷情超過了預期。

瀟湘晨報記者注意到,日前,四川省高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於教達犯故意傷害罪,有期徒刑十五年。

01

母親:他教育孩子過於嚴苛

於婉兒的母親廖蘭供述,於教達因爲教育問題經常對孩子有暴力行爲,有時她和孩子做事沒有令他滿意他就會打罵。

“比如說一個字從規範和筆畫方面必須按照他要求來寫。如果我降低標準,他就會打罵。他對孩子學習以及培養上非常上心,但太過偏激,過於嚴苛。”

廖蘭的堂妹也表示,於教達性格孤僻,有大男子主義。

“他對婉兒學習要求很嚴格,聽堂姐說他因學習的事經常打孩子,有時堂姐去勸,他就連堂姐一起打。”

02

學校:孩子成績非常優異

於婉兒的班主任表示,2018年曾看到於婉兒整個臉都是淤青的,從同學口中得知是她父親打的,過了一個月纔好。沒過多久,她看到於婉兒的一隻腳也跛了。

“孩子被打應該是因爲學習,但被打的頻率和力度有點過大了,基本上一學期被打傷三四次,這些還只是露在外面能看到的部位的傷。”

同校的另一名教師反映,曾看到於教達與女兒在操場丟沙包。“因於婉兒沒有按父親的方式丟,於教達就開始打她,用腳踢她的屁股和腳,當時孩子被打哭了。”

該校副校長稱,於婉兒在校成績非常優異。“我們曾經問過於婉兒,孩子說父親除了打她外,還用電線和鞋底打她母親。後來孩子變得有點老沉,也不怎麼願意和別人交流。”

03

被告:孩子傷情超過預期

被告人於教達稱,自己平時對女兒生活和學習很關心,對她學習要求比較嚴,有時她學習不認真時,就偶爾用手背輕輕敲打她手臂。

“2018年中的一天,因學習上的事,我用塑料包裹的鋼絲繩抽打她的肚皮、屁股,打的不輕也不重,沒有送醫院。”

案發時,於教達發現女兒沒有做作業,還挺着脖子和他犟。“她說寫了,還說就算沒寫能把她怎麼樣。我責問她,她反而頂嘴,還拿跳繩在手上對我比比劃劃,態度和行爲很逆反。”

最終,於教達沒能忍住,再次動手打了孩子。他辯解,他沒有想把女兒打成輕傷、重傷、致殘致死的主觀意識,只是一時之氣,傷情超過了預期。

(文中人物均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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